※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铭言:
: 如果是检举挡到自己家的
: 我支持检举啦
: 但从影片来看
: 他应该就是喜欢检举
: 整排邻居检举光光
: 不然就是从自己上班地点
: 到自己家 一路都检举
: 最后被人找到
: 被打真的活该而已
: 台湾有法律吗? 有
: 但是 执法人员不会瞬间移动啊XD
: 喜欢检举 就要有本事 身体练好点
: 每次被打时 可以活到警察来救你
: 要有被打死的觉悟 才有资格随机检举啊!
: 我如果是他吼 我是不敢留在台湾啦
: 不然就要整形改名 用另一个身分 安分活下去
: 一群人如果打死一个人
: 基本上也很难死刑 可能一年都不到
: 检举达人自己要好好想清楚
: 有没有觉悟 拿自己的命 去玩检举游戏
法律给台湾人 本来就是参考用
到了南部更是严重 众怒难犯 父母官也不敢说啥 看看宫庙那群8+9
搞活动时哪次不是违法 唉~~~
法律写出来就是死的 还给你换情境就转弯 这也是先进国家跟落后国家的差别
人民水准假使都很低 都认为违法也可以很理所当然 当然法律就只能参考用
所以必须要有个共识 违法就是错误的
不是说不能违法 但违法到能理直气壮揪众打人 真是奇观
那旁边的大婶还对着受害者指指点点 有够好笑
一直说著:“你的行为引起众怒了”
靠北 你违法被罚钱 不爽、怒了就是吞下去 毕竟自己违法 还打人勒
有够瞎的 有人说鬼岛台湾 我真是信了 只能说 先知是孤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