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加害人,我也没有阻止受害者被救援
先声明这是假设性的案例,现实应该也很难有人这么病态
例如公司有个超机掰的同事总是没事找碴还嫁祸,甚至照三餐人身攻击
对他恨到恨不得能一刀毙了他,但我还是知道杀人会犯杀人罪的
然而有一天深夜加班时机会来了
出去抽菸忽然看见这个王八蛋好像被车撞了,倒在地上流血呻吟好一阵子
所以我就慢慢走过去蹲在他旁边看着他,抽完我的菸
然后慢慢走回去工作,下班
在警局做笔录也大方承认就是我曾经过去死者旁边抽一根菸,然后没任何处置就走了
我就是不想救这个机掰王八蛋,我应该也没有义务救他
如果他运气好一点,会有个扫地的大妈看到路上怎么两个人然后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打119
可惜就是这么虽,整个晚上只有世界上最恨他的人发现他
这样我除了被媒体和整个社会唾弃成冷血的恶魔,在法律上会有任何罪吗?
真的有见死不救罪吗?有没有八卦啊?
这真的只是假设性的问题,大家还是要和职场上的同事打好关系喔揪咪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