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名、转让员工年资中断? 法官判业者败诉
TVBS新闻网
张惠民 林志伟
2018年10月4日 下午3:32
公司机构改组、转让,如果留用旧员工,那年资该重新计算吗?桃园一名潘姓女子就为了
退休问题告上老东家。说自己任职文教机构,中间公司曾改名,也曾转让,不过她始终留
任。如今超过25年申请退休,公司却说改名转让,年资就得重新计算。不过如今,法官判
决业者败诉。
锁定社区住户,文教机构开在一楼,从幼稚园、国小到国中通通有,但什么都教!自己却
没学好劳基法,因为和老员工为了年资和退休金对簿公堂。
一名潘姓女子控诉,说自己79年4月就已经在公司任职,从事书籍、期刊杂志出版设计,
不过文教机构先历经多次改名,88年更改组转让,留用潘小姐。
这一待,待到106年10月,她觉得在公司超过25年,决定申请退休,但老板这时不承认,
认为年资该从88年算起,不符合退休条件。
潘小姐一气告上法院,一审法官判决业者败诉。
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劳动条件科长 张珮玲:“新雇主对于留用劳工的年资应该予以承认,
也就是这个劳工的工作年资应该予以并计,如果有违法的话,也可以依照劳基法的规定,
裁处2到100万的罚锾。”
事业单位改组或转让,倘若留用旧员工,新雇主就应依劳基法第20条规定,承认劳工之前
的年资。
如今判决书上明明白白,原告得依法条给付129万5909元,当中包含退休金以及特别休假
工资。侵害到劳工权益,小心偷鸡不著,还可能吃上2到100万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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