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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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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无心跳器捐 心脏停5分钟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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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6日电)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今天表示,医事司下午开会同意
推行无心跳器捐,适用对象为同意安宁缓和医疗及愿意器捐者,当病人心跳停止5分钟后
就可摘器官捐赠,即起就可施行。
现行器捐采脑死判定,卫生福利部医事司下午开会讨论“无心跳器捐”可行性。因无心跳
器捐过去曾引起伦理争议,认为死亡判定不够严谨,且也有心跳停止后器官活性问题,都
有待凝聚共识。
医事司长石崇良在会议后向记者说明,世界潮流中器捐分3类,活体、脑死和无心跳捐赠
。脑死器捐有严谨的判定过程,且因民风、意外伤害降低脑死器捐的数量,让来源遇到瓶
颈。
石崇良说,死后捐赠分成4类,第一类为到院就死亡、第二类为急救失败后死亡,这两类
病人的器官因意外和急救过程耗损,器官能使用的机率较低,因此不予讨论。今天会议达
成共识,除脑死病人,现阶段优先适用符合安宁缓和医疗条例中的末期病人,其同意撤除
维生医疗且愿意器捐者,在心跳停止5分钟后可施行无心跳器捐。
执行无心跳器捐可能担心有伦理争议,石崇良说,会议也达成几点共识。基于尊重病人意
愿,同时满足希望安宁死亡、且器官遗爱人间的心愿,在此原则下,还没有宣判死亡前不
会违反安宁缓和、增加病人痛苦,顶多在撤除呼吸器时因病人可能会呼吸不顺、痛苦给予
镇定药物,但不能为了维持器官活性做侵入性的处置,如接上叶克膜或循环设备。
石崇良说,为了确认死亡没有疑义,当病人心脏停止后,会有5分钟心脏观察等候期,确
定5分钟都不再有心跳恢复,才开始进行摘取阶段,符合国际共识。
为了达成病人捐器官、遗爱人间心愿,石崇良说,另一个共识是在确认病人死亡后,为了
让器官功能维持会给予必要处置,如维持脏器活性必须让体温下降,可插上导管、让体温
下降,让后续移植能成功。但这些必要的处置,都是必须本于尊重生命的神圣性。
此外,石崇良也说,无心跳器捐跟脑死判定后器捐还是有所不同,虽然很多研究显示,无
心跳后和脑死器捐的肾脏移植存活性差不多,但仍要尊重移植受赠者,做器官分配时,会
告知受赠者,可以选择要不要接受。
石崇良也说,为了鼓励器捐大爱行为,对无心跳器官的捐赠者也比照现行脑死器捐者,若
捐出来超过两个以上器官,其中一个可以指定受赠对象。
石崇良表示,会议达成共识后,各医院可依据共识拟定执行的标准流程,卫福部也会拟定
心脏死后器官捐赠作业规范,但若医院依照共识执行,即起就可进行无心跳器捐。
至于施行后可增加的器官捐赠量,石崇良说,无法估计,但根据英国经验,约会增加脑死
判定的1/3量,以台湾推估的话,一年脑死判定为200例,约可增加70例。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0065004.aspx
5.备注:
伟大民进党,去年开放无心跳器捐,但作为现代人,无心跳不等于死亡,无心跳脑袋也还
有意识,经过CPR或电击,是可以救回的,卫生福利部松绑,无疑就是杀人
https://i.imgur.com/az8lx3i.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