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厘清公职期间兼课情形 监委10/5约询管中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10-01 13:03:34
厘清公职期间兼课情形 监委10/5约询管中闵
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未解,监察委员王幼玲30日说,已发函约询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图
)10月5日说明公职期间兼课情形。(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30日电)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未解,监察委员王幼玲今天说,已发
函约询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10月5日说明担任公职、教职期间是否有违法兼职授课情形
。但管中闵尚未回复是否如期接受约询。
由于管中闵目前不具公职身分,监院人士坦言,管中闵如果10月5日不到监院接受约询,
确实也无法可罚,但如果能够亲自到场,“给他(管中闵)一次机会说明,未尝不好,说
不定监委调查有误,希望他不要放弃答辩的机会”。
不过,有监委研判,管中闵极可能不会如期到监察院接受约询。
此外,有媒体报导评论指出,管中闵目前只是一个“未兼行政职的普通教授,监察院依据
公务员服务法不能调查”。监院人士表示,调查公务人员、政务官的兼职案,多是事后立
案调查,这个案件主要是调查管中闵任职公职期间,岂有不能调查的道理。
监院人士表示,监委王幼玲、蔡崇义是要调查管中闵任职政务委员、国发会主委等公职期
间,是否有违法兼课情形,包括是否曾在国内公立大学兼课、讲课。
监院人士表示,约询管中闵的目的,就是要给管中闵说明的机会,以厘清管中闵公职期间
,是否符合公务员服务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规定。
监院人士指出,调查发现管中闵在担任政务官时,曾在台湾多所大学兼课,也因此已发函
多所国内公立大学了解相关情形,包括管中闵在校兼课、演讲的时数与收取费用;此外,
管中闵曾参与台大进行产学合作案,监院也已发函相关金融单位进行了解。
监院人士希望管中闵能够到监察院说明,如果真的不来,而放弃答辩与解释的机会,也只
能表示尊重。(编辑:谢佳珍)107093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9300192.aspx
“给他(管中闵)一次机会说明,未尝不好,说
不定监委调查有误,希望他不要放弃答辩的机会”。
“给他(管中闵)一次机会说明,未尝不好,说
不定监委调查有误,希望他不要放弃答辩的机会”。
“给他(管中闵)一次机会说明,未尝不好,说
不定监委调查有误,希望他不要放弃答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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