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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怡,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分享苏医师谈器官移植与叶克膜滥用问题,在苏医师开讲
也一步步走向评论柯文哲,苏医师心中反而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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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网军集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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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开讲了.
第三讲 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级决定,以及可能衍生的医学伦理问题
读完这一讲脸友们要了解:
1. 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级决定,有排他条款存在,不是符合器官衰竭资格,就一定可
以接受器官移植。
2. 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级是由专家召开会议,依据医学伦理决定而来,但它并非一成
不变,也会在必要时修订。
3. 虽然有法律监督医师不得在等候者的优先级上取巧,但仍然有规避的可能性发生。
4. 等候者至大陆做“器官移植旅游(Transplant Tourism)”,目前政府采取“睁一只
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并没有依法调查
5. 叶克膜的滥用,有可能衍生被救治的病人或等候者,最后变成捐赠者的可能。
如同前一讲所言,等候者在得到器官捐赠而行移植手术之后,便成为所谓的受赠者,
虽然有法律或条例规定器官衰竭如何符合等候者的资格,以及他们接受官捐赠顺序,但是
深究其如何订定的理由,牵涉的到是有关医学伦理的问题。
上述的过程对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或医师而言,可能视为理所当然,但是在“法
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下,等候者的排他条款及优先级订定,对病患而言,可能不
见得有相同的感受。
在这里必须先说明,不管是等候者资格认定及优先级认定,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
著时代的进步而有所增减,例如我先讲到的“年龄限制”,它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在器捐中心成立前、以及开始运作之初,65岁以上的器官衰竭者排除在器官的等候者
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器官的捐赠取得不易,相对于年轻人而言,年纪大的病人,似乎应
该就要把机会让出给他们。只是为何划定的年龄是65岁?而不是70岁?80岁?抑或60岁?
因为台湾是依著美国订下的原则而来,大抵可能因为当时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其器官存
活率在十年后会明显下滑,在美国的平均余命扣除下,大概就落在65岁的区间。
所以如果一个心脏衰竭的病人如果是64岁,而且严重程度是最前面的Ia级,他的排序
就会比状况稍差、需强心剂维持生命的Ib级20岁年轻人,排序还要前面;如果等待心脏移
植的患者是66岁,不论其严重度如何,都只有出局的份,这样的结果公不公平,法律说了
算,不是心理舒不舒服为准。
另外肾脏移植等待的名单更是独厚年轻人,18岁以下优先不说,11岁以下又是优先中
的优先,对年长者来说,又是看起来的不公平-这种依年龄订下的障碍,和器官等待人数
,与疾病是否有替代疗法有关,牵扯的层面更广,所以我才会说,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排
序,是在符合医学伦理的讨论而订下。
目前年龄的限制除了在肾脏移植之外,似乎有解禁的趋势。器捐中心里的等候者已经
没有超过65岁以上不能登记的限制,唯独从健保局的给付标准中,还可以看到心脏移植等
候者要(若超过65岁需专案申请)的字眼出现,可能和台湾的平均余命逐渐升高有关。
读者如果有兴趣,更可以在器捐中心的网站上,在有关〈等候移植登录基准〉中,看
到各器官的“禁忌症”(亦即不能成为等候者)的规定,已经放宽了肿瘤、爱滋病患者、肝
炎感染者、中风过患者的条件,这些在台湾器官移植条例发布前几年,都算是被排除在等
候者名单之外,不过经过几次的会议,取得专家们共识之后,才修订成目前的样子。
是不是几年之后又会修订?我想一定会,毕竟医学持续进步,“伦理考量”会一直缠
著器官移植不放,因为随着疾病被治疗的可能增加,条件应该会慢慢放宽。
在此我想提到自己熟悉的心脏移植,因为它优先级的排定,有时会让医师可能违背
良心而做出造假的可能。例如等候心脏移植的患者,如果被装上体外维生器材,就会变成
等候者的IA级,排序立刻拉到最前面,而患者情况是否达到装体外维生器材的条件?则是
由医师专业判断,有时会有操作空间,美国就曾经发生医师昧著良心,为了替病人尽快得
到心脏移植,就不顾患者病况还算稳定,直接装上体外维生器材,明显违反医师伦理。
对于上述情形,我们可以看到器捐中心的“心脏移植等候者疾病严重度分级表”里的
IA,其有效期只有七天,为的就是如果病患真的病况那么严重危在旦夕,只能尽快靠心脏
移植活命,理论上可能拖不了七天,因此拖过了七天,就必须重新申请登录,再次提出相
关证明以获取更好的机会。
所以想造假的医师除了必须考虑病患装体外维生器材、以及装上后造成的并发症风险
之外,还得七天一次做病情报告,算是种吓阻的手段,提醒医师造假可能带来的问题。
另外目前不止台湾,全世界的器官都十分缺乏,于是为了活命,等候者就可以到中国
,以旅游做幌子,买器官做移植续命,这种“器官移植旅游(Transplant Tourism )”200
8年被世界移植学会提出的“伊斯坦堡宣言”公开反对,世界上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响应,
台湾虽然于法律中明令触犯公诉罪,但目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没有追查接受境
外移植患者的器官来源,还给他们吃免费的免疫排斥药,助长不良风气,让台湾背负恶名
。
最后提到一个法律管不到的灰色地带,就是因为叶克膜滥用,让等候者可能变成捐赠
者的医学伦理问题。
目前的无心跳器捐的法律规定,不可以替捐赠者装上叶克膜摘取器官,但是却没有规
定,一个装了叶克膜的患者,不管是不是等候者,因为脑死而变成捐赠者,让医师可以在
叶克膜支持下摘取器官。
临床上会发生叶克膜的滥用的原因,有些是医师为了避免医疗纠纷,抑或是家属一时
无法接受,让明显没有活命机会的患者装上叶克膜短暂续命;还有一种情形更可怕,原来
是患者装上叶克膜,借此等候器官移植-最后这些病患皆脑死而无法活命,转而变成器官
捐赠的候选人
。
对于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师而言,上述病患变成器官捐赠者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反而会
觉得很高兴,因为在叶克膜支持下,病人一定熬得过脑死判定程序,而且捐赠器官在叶克
膜的保护下,也不会产生灌流不足,是新鲜好用、移植成功率很高的器官。
一直以来我就耳闻有病人是这样变成捐赠者。所以最近在某医院服务的学弟(如图),
说到有家属不愿譲患者装上叶克膜活命,就是因为怕救不活会变成器官捐赠者,放弃了可
以活下来的选择,想想真的有些可惜。
看了我的解说,还会觉得器官等候者变成受赠者很简单吗?那么多游戏规则,除了因
为医疗技术进步、疾病严重度增加而有所修订外,也怕医师患者联手造假订了防堵规则-
有法律监督至少还可以维持公平,但对于那些装了叶克膜续命的患者,不管是什么病况,
最后却脑死,因而变成最新鲜的器官捐赠者,卫福部署是否该受立法监督,不仅避免叶克
膜的滥用,还阻止自以为上帝的医师,在病患的生死之间毫无顾忌、自在游走,一会儿是
救人的明灯,一会儿又变成想尽办法摘取器官的推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