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刘静怡 苏医师谈器官移植与叶克膜滥用-转

楼主: wuayi (很恐怖不要问)   2018-10-01 09: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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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怡,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分享苏医师谈器官移植与叶克膜滥用问题,在苏医师开讲
也一步步走向评论柯文哲,苏医师心中反而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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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网军集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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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开讲了.
第三讲 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级决定,以及可能衍生的医学伦理问题
读完这一讲脸友们要了解:
1. 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级决定,有排他条款存在,不是符合器官衰竭资格,就一定可
以接受器官移植。
2. 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级是由专家召开会议,依据医学伦理决定而来,但它并非一成
不变,也会在必要时修订。
3. 虽然有法律监督医师不得在等候者的优先级上取巧,但仍然有规避的可能性发生。
4. 等候者至大陆做“器官移植旅游(Transplant Tourism)”,目前政府采取“睁一只
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并没有依法调查
5. 叶克膜的滥用,有可能衍生被救治的病人或等候者,最后变成捐赠者的可能。
如同前一讲所言,等候者在得到器官捐赠而行移植手术之后,便成为所谓的受赠者,
虽然有法律或条例规定器官衰竭如何符合等候者的资格,以及他们接受官捐赠顺序,但是
深究其如何订定的理由,牵涉的到是有关医学伦理的问题。
上述的过程对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或医师而言,可能视为理所当然,但是在“法
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下,等候者的排他条款及优先级订定,对病患而言,可能不
见得有相同的感受。
在这里必须先说明,不管是等候者资格认定及优先级认定,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
著时代的进步而有所增减,例如我先讲到的“年龄限制”,它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在器捐中心成立前、以及开始运作之初,65岁以上的器官衰竭者排除在器官的等候者
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器官的捐赠取得不易,相对于年轻人而言,年纪大的病人,似乎应
该就要把机会让出给他们。只是为何划定的年龄是65岁?而不是70岁?80岁?抑或60岁?
因为台湾是依著美国订下的原则而来,大抵可能因为当时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其器官存
活率在十年后会明显下滑,在美国的平均余命扣除下,大概就落在65岁的区间。
所以如果一个心脏衰竭的病人如果是64岁,而且严重程度是最前面的Ia级,他的排序
就会比状况稍差、需强心剂维持生命的Ib级20岁年轻人,排序还要前面;如果等待心脏移
植的患者是66岁,不论其严重度如何,都只有出局的份,这样的结果公不公平,法律说了
算,不是心理舒不舒服为准。
另外肾脏移植等待的名单更是独厚年轻人,18岁以下优先不说,11岁以下又是优先中
的优先,对年长者来说,又是看起来的不公平-这种依年龄订下的障碍,和器官等待人数
,与疾病是否有替代疗法有关,牵扯的层面更广,所以我才会说,等候者的资格及优先排
序,是在符合医学伦理的讨论而订下。
目前年龄的限制除了在肾脏移植之外,似乎有解禁的趋势。器捐中心里的等候者已经
没有超过65岁以上不能登记的限制,唯独从健保局的给付标准中,还可以看到心脏移植等
候者要(若超过65岁需专案申请)的字眼出现,可能和台湾的平均余命逐渐升高有关。
读者如果有兴趣,更可以在器捐中心的网站上,在有关〈等候移植登录基准〉中,看
到各器官的“禁忌症”(亦即不能成为等候者)的规定,已经放宽了肿瘤、爱滋病患者、肝
炎感染者、中风过患者的条件,这些在台湾器官移植条例发布前几年,都算是被排除在等
候者名单之外,不过经过几次的会议,取得专家们共识之后,才修订成目前的样子。
是不是几年之后又会修订?我想一定会,毕竟医学持续进步,“伦理考量”会一直缠
著器官移植不放,因为随着疾病被治疗的可能增加,条件应该会慢慢放宽。
在此我想提到自己熟悉的心脏移植,因为它优先级的排定,有时会让医师可能违背
良心而做出造假的可能。例如等候心脏移植的患者,如果被装上体外维生器材,就会变成
等候者的IA级,排序立刻拉到最前面,而患者情况是否达到装体外维生器材的条件?则是
由医师专业判断,有时会有操作空间,美国就曾经发生医师昧著良心,为了替病人尽快得
到心脏移植,就不顾患者病况还算稳定,直接装上体外维生器材,明显违反医师伦理。
对于上述情形,我们可以看到器捐中心的“心脏移植等候者疾病严重度分级表”里的
IA,其有效期只有七天,为的就是如果病患真的病况那么严重危在旦夕,只能尽快靠心脏
移植活命,理论上可能拖不了七天,因此拖过了七天,就必须重新申请登录,再次提出相
关证明以获取更好的机会。
所以想造假的医师除了必须考虑病患装体外维生器材、以及装上后造成的并发症风险
之外,还得七天一次做病情报告,算是种吓阻的手段,提醒医师造假可能带来的问题。
另外目前不止台湾,全世界的器官都十分缺乏,于是为了活命,等候者就可以到中国
,以旅游做幌子,买器官做移植续命,这种“器官移植旅游(Transplant Tourism )”200
8年被世界移植学会提出的“伊斯坦堡宣言”公开反对,世界上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响应,
台湾虽然于法律中明令触犯公诉罪,但目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没有追查接受境
外移植患者的器官来源,还给他们吃免费的免疫排斥药,助长不良风气,让台湾背负恶名

最后提到一个法律管不到的灰色地带,就是因为叶克膜滥用,让等候者可能变成捐赠
者的医学伦理问题。
目前的无心跳器捐的法律规定,不可以替捐赠者装上叶克膜摘取器官,但是却没有规
定,一个装了叶克膜的患者,不管是不是等候者,因为脑死而变成捐赠者,让医师可以在
叶克膜支持下摘取器官。
临床上会发生叶克膜的滥用的原因,有些是医师为了避免医疗纠纷,抑或是家属一时
无法接受,让明显没有活命机会的患者装上叶克膜短暂续命;还有一种情形更可怕,原来
是患者装上叶克膜,借此等候器官移植-最后这些病患皆脑死而无法活命,转而变成器官
捐赠的候选人

对于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师而言,上述病患变成器官捐赠者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反而会
觉得很高兴,因为在叶克膜支持下,病人一定熬得过脑死判定程序,而且捐赠器官在叶克
膜的保护下,也不会产生灌流不足,是新鲜好用、移植成功率很高的器官。
一直以来我就耳闻有病人是这样变成捐赠者。所以最近在某医院服务的学弟(如图),
说到有家属不愿譲患者装上叶克膜活命,就是因为怕救不活会变成器官捐赠者,放弃了可
以活下来的选择,想想真的有些可惜。
看了我的解说,还会觉得器官等候者变成受赠者很简单吗?那么多游戏规则,除了因
为医疗技术进步、疾病严重度增加而有所修订外,也怕医师患者联手造假订了防堵规则-
有法律监督至少还可以维持公平,但对于那些装了叶克膜续命的患者,不管是什么病况,
最后却脑死,因而变成最新鲜的器官捐赠者,卫福部署是否该受立法监督,不仅避免叶克
膜的滥用,还阻止自以为上帝的医师,在病患的生死之间毫无顾忌、自在游走,一会儿是
救人的明灯,一会儿又变成想尽办法摘取器官的推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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