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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0年用8780万杀男友杀不死 女喊冤:有钱不会自己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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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被控花了10年、8780万元买凶杀害自己男友,女子大声喊冤,检方认为罪证不足
,不起诉处分。(图/示意图/视觉中国)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被控为侵占开出租车的男友1.8亿资产,10年来,陆续给付共8780万
元,勾结前女友及其他共犯,用各种方法杀害男友,但怎么做都失败,还挨告杀人未遂。李
女反驳,谁会用这么多钱买1条人命,台北地检署则认为,告诉人证词不可采,给予李女及
一干“共犯”不起诉处分。
根据了解,61岁李姓女子为一名张姓房仲公司老板的会计兼女友,张男因事业不顺遂,转行
改开出租车,宣称名下有1.8亿元财产。李女被控觊觎1.8亿元,自2006年起陆续支付共8780
万元,要求张男的前女友翁姓女子,及张男的胞弟等人,设下各式陷阱,杀害张男。
包括在张男的食物内,添加毒物、安眠药、FM2等等,企图毒杀;找人上门闹事并开枪,再
栽赃张男持有枪械,让警察登门搜索;另又破坏张男驾驶的出租车传动轴,企图制造车祸;
甚至要翁女在张男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要逼疯张男,但结果张男不仅大难不死,也
没发疯。
除此之外,李女还被控不满怎么都杀不死张男,逼翁女签下本票,要求返还8780多万元买凶
费。李女因此与张男胞弟等一共8人,被控杀人未遂,李女另又被控诈欺取财未遂。
全案移送检方侦办时,李女大声喊冤,强调自己在外都还有卡债,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谁会
花8780万元去买1个人的命,如果我有钱,我自己拿去花就好,何必做这些事。”并指翁女
也有问题,竟然跟男友“嚼舌根”,说她给钱买凶。
检方一一传唤后认为,李女与张男胞弟等人的供词并非不足采信,翁女的供词则有诸多不合
理处,另调阅张男的就医纪录、交通事故报案纪录,以及李女及翁女的银行金流,皆未发现
任何与指控内容相符之处,因此包括杀人未遂及诈欺取财未遂等 ,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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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台男每年诬告被判有罪比例是台女两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