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力主张人权保障 遇中国大陆“居住证”就转弯
这群由大肠花闹剧出头的跳梁小丑,哪来什么不变的价值观?!
与美国的三K党一样,都是心怀仇恨,都是hate groups。
又要沾柯文哲光,又呛两岸一家亲甲赛,可悲又可笑
提案领陆居住证就除籍 时力捍卫人权立场哪去了?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386951
2018-09-26 08:00联合报 记者陈熙文╱报导
中国大陆9月1日起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只要符合在中国大陆
住满半年或以上的时间,同时有稳定住所或工作或连续就读等条件的港澳台居民都
可以申领。
其证件采用如大陆身分证一样的18位号码,持证居民可享有“社会保险、劳动就业
、上学、就医”等相关权利及自动取票、旅馆住宿、金融业务等公共服务的便利。
此一政策公布后在国内引发争议,主张推动台湾国家地位正常化的时代力量更提案
,希望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申请中国大陆居住证的
台湾民众,将撤销户籍,并丧失相关权益,等于褫夺公权。
如何才会“褫夺公权”
何谓褫夺公权?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36条,自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施行
时,褫夺公权者,褫夺“为公务员之资格”、“公职候选人之资格”、“行使选举
、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之资格”。然而到了民国95年(2006年)7月1日施行修正
刑法时,则不再列举褫夺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的资格。
在褫夺公权的时间上,依据当前刑法规定,褫夺公权的宣告,自裁判确定时发生效
力。若被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宣告褫夺公权终身;若宣告1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犯罪之性质认为有褫夺公权必要者,则宣告1年以上10年以下褫夺公权。
而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1条,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
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若违反规定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量必要外,丧失台湾
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以
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户籍登记;但
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时力主张人权保障 遇“居住证”就转弯?
针对台湾人若申请中国大陆居住证,时代力量不惜提案要他们除籍,甚至褫夺他们
的公权,不免被认为可能违背时代力量作为一个政党的基本主张。根据时代力量的
官方网页指出,时代力量主张他们追求的台湾,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生而为人
的基本尊严,追求梦想、保护幸福的平等地位,做为一个国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参与政治、自主决定的权利。”
而在宪法与民主宪政的部分,时代力量主张透过由下而上的草根力量,人民全面参
与制定、一起构筑国家的基本大法,一部保障台湾的国家正常地位、捍卫人民基本
权利、彰显进步价值的新宪法,其中包括:“保障多元民族的集体权利”、“扩充
人权清单”、“公民权下修十八岁”、“强化人民直接民权及公民投票权利”、“
废除错乱国家地位之相关规章”。
时代力量在其基本主张中强调,“人性尊严”与“人权保障”应是所有政治权力行
使的最高原则,赋予宪法人权条款直接效力,使人民得以有效的捍卫权利。
时代力量坚提案 居住证被当成身分证
然而虽然强调要保障人权,时代力量已准备提案,针对未来申请、持有居住证的台
湾人,视同领有大陆地区护照或设有户籍,丧失在台湾户籍及相关权益,包括其在
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
所衍生相关权利。
另外,针对申请大陆居住证的国人,另增设两个月反悔期,让申请者可注销居住证
。申请后30日内,若未向主管机关申报,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这样的声音也获得部分民进党立委的支持,包括民进党立委王定宇主张,持有中国
大陆居住证的国人,必须注销其在台户籍及相关权利。民进党立委张宏陆也建议限
缩健保、参政权。
批评时力提案 学者:等于限缩两岸交流
对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江启臣表示,过去两岸政府之间没有达成相关协议,
没有任何沟通协商管道,以至于民众权益的保障受损,现在政府不应该逼民众选边
站,应该积极协助,保障民众的权益。
国民党立委李彦秀则表示,两岸户政系统无法勾稽,时力提案要求领有居住证的国
人主动申报,然后自主丧失公民权,是异想天开,缘木求鱼,这种提案是自我安慰
,根本无力做到管理,甚至主动把台商跟人才往外推。
而淡江大学国际事务学院院长王高成认为,居住证并非身分证,不涉及国家认同问
题,仅只是方便在大陆就学、工作人士,不违反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政府顶多
可采申报机制。但现在这两党立委却要拟法处罚申请民众,根本做法过当,想借此
限缩两经济交流,为争取年底选票采取的吓阻作为,流于意识形态。
他也警告,除非有和大陆双方协商机制,主动提供申报资料,否则当事人不说,“
立法提案只是变相惩罚据实以报的台商、就学人士”,限缩两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