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选会拒收以核养绿补件 黄士修绝食抗议

楼主: clausewitz (理论学家)   2018-09-18 14:37:12
※ 引述《IloveBlack2 (我爱花妈花妈爱我)》之铭言:
: 公投法明订:提案领衔人于领取名册后六月内“提出连署人名册”。
: https://goo.gl/Ls5c5Q 公民投票法 第 12 条
: 公投法明订:主管机关“审查剔除后”人数不足,应通知“补提”。
: https://goo.gl/MmDCnn 公民投票法 第 13 条
: 结论:
: 一、有限制提出时间,但无限制提出次数。
: 二、审查完毕后才进入补提阶段。
: 三、无论是否为补提阶段,只要在领取名册后六个月内皆可提出连署人名册。
: 四、以上三点与投票日无关。
: 答案就是公投法没写好。
不然中选会就接受土条的要求,让他在六个月内想提几次连署人名册都可以。公投
法确实没有写死,只能收一次就要进查对程序,因此土条应该拥有完整的六个月连
署期间。这六个月土条爱送几次就可以送几次,每日分三餐送也是法律所不禁。
等六个月期限到,中选会再开始清点累计收到的连署人名册,清点通过再函请户政
机关进行查对即可。
土条爱多送就让他多送嘛~久了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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