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电子报
下体有毛、勃起障碍 老翁挨告性侵不起诉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有中度精神障碍的桃园市A女,指控邻居73岁陈姓老翁涉嫌于
2016年间性侵她得逞。桃园地检署调查,老翁下体“明显有毛”,A女对此说词反复,加
上老翁2010年间就诊断出勃起功能障碍,认定老翁罪嫌不足,已予他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
不起诉处分。
A女指控,2016年间某天,她被老翁带到老翁的住处后,老翁不顾她的抵抗,强行褪去她
的衣裤,先抚摸她的胸部与下体,再用生殖器插入她阴道强制性交得逞。
A女事后因怀疑自己怀孕向八德警分局报案,警方将陈姓老翁依妨害性自主送办,检方调
查后,先因罪证不足以予老翁不起诉处分,但A女不服声请再议,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
长发回桃园地检署续查,检方今天侦结,认为仍应予陈姓老翁不起诉处分。
检方说,A女对于老翁强制性交的次数、时间、细节说不清楚,对于老翁身体特征“下体
有无毛发”说词反复,所以A女的指述是否全然可信,已非无疑。
老翁否认性侵A女,他说,2016年10月、11月间,A女曾到他住处去玩运动摇摆机,当时他
曾伸手相扶,却未曾碰触A女的私密处,更没对她强制性交。检方说,老翁2010年6月、7
月间两度就医,诊断出良性摄护腺肥大症、勃起功能障碍、性腺功能不足等症状,也支持
老翁性能力不足的说法,因“罪证有疑,利于被告”法理,认定老翁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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