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thenberger (经营之神 戴胜益)》之铭言:
: 高雄市公寓一堆才三百多万
: 一堆幸福南部人 怎么不滚回乡??
: 我帮你们算一下 双薪家庭 一个月六万 应该买得起房吧??
: 除非你们吸毒败光
: 你们在台北当台北人的X 当台北房东的摇钱树
: 给你们一个月16万也买不起房啦
: 然后整天嫌房价贵 房租贵 阿不会滚回去?
之前就说过了
台北应该来个人口大清洗才是
第一条法设定个人或家庭的年收标准
只要没有到达这个标准 就要滚出台北
例如小明年收不到100万 小明就要滚
第二条法是设定房产当年购买价(计通膨)
只要没有达到某个千万价格 就要滚出台北
例如小明的房子虽然目前现价炒到2000万
但是小明以前买房才花500万 计通膨800万
这样小明就要滚
第三条法是住政府提供的眷村改建国宅
例如小明的爷爷在1949年从对岸逃来
住在政府提供的眷村 之后来花了100万
(计通膨500万)住在政府改建眷村的国宅
虽然现值3000万 但小明爷爷实际买不起
这样小明的爷爷就要滚 带家人滚
第四条法是台北欢迎南部人投资移民
南部人年收或存款或在台北投资达到标准
就可以搬过来台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