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自行车男“7秒5刀”捅死龙哥!判正当防卫免

楼主: lsjwew1 (lsjwew1)   2018-09-02 08:46:30
※ 引述《mikiup0321 (龙霸)》之铭言:
: 台湾孕妇的案件早就讨论过无数次了。
: 小偷闯空门,屋主回家,小偷可没有主动攻击屋主
: 而是躲在浴室里不出来,屋主发现之后
: 理应通知警方,退出屋外以防止受到攻击
: 但屋主却选择主动侵入浴室
: 代表有攻击行为的人
: 明明就是屋主而不是小偷
: 小偷犯的错,是侵入民宅与偷窃
: 但小偷并没有对他人造成攻击
: 可是屋主有,这总终究是事实
: 不要再跳针酸说看到小偷我们要把自已家让出来
: 或是自已家被占,为什么不能闯进去
: 你当然可以闯,去把小偷赶出来
: 但后果自行负责不就这样吗
: 你有本事就把小偷赶出去或抓起来
: 但不要搞到死人,死人就要有人负责
: 小偷做错事,不代表他应该付出生命当代价
: 而大陆的这个案件
: 发生的事由,则不是什么自家住处被侵入的问题
: 而是因为行车纠纷,也就是说
: 死者是主动攻击事主,事主就算想退
: 也没有可以退出的空间
: 他也不会因为逃跑而让死者停止攻击
: 要停止对方的攻击只能选择反击
: 这当然符合正当防御的原则
: 老实说单一个案并不代表什么
: 否则要玩这招谁不会
: http://goo.gl/UVXuQA
: 现在你是不是要说中国的法律比美国还好是吗?
正当防卫有个要件是要有防卫的意思,美国这案例,其开枪射杀死者的行为应
该不是基于防卫的意思,而是基于故意杀人的犯意。
再者,正当防卫比较不严格审查防卫行为是否过当,是因为现时不法行为往往
具有急迫性,要防卫人衡量防卫行为是否过当未免太严苛。
但美国这例子根本没有急迫性,甚至不算是正当防卫,因为他是故意引诱死者
进入陷阱而射杀之,报导中没有指出法院判他的确切罪名,我猜想说不定构得
上美国法律的一级谋杀罪,而不仅只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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