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
在台湾告人 太简单 太方便 极低成本
造成很多人浪费国家资源
没事就呛告 造成别人恐惧 浪费时间
告人是安娜捏
你只要找目标物与你对话稍微不客气
你就可以走到警察局做笔录告他
随便恐吓 诽谤 公然侮辱 都可以
反正怎么扯你都可以坚持你受辱 心生恐惧 然后坚持提告
这时候一立案
对方就会收到一个侦查队的警察寄的
刑事通知书
这会寄到你户籍地址
如果你没被告过 这时候已经怕怕
家里一阵骚动
你老爸老妈一定先念你
照时间去警察局做笔录
没啥事就照实说 厘清事实即可
之后你会收到法院检察官寄的传票
让你去法院开侦查庭
这时候家里收到传票 乱小小再一次
然后就去法院开庭 大概10分钟结束
等于诉棍去警察局瞎扯30分
就可以让你跑两趟
还附加一堆心灵攻击 还有家庭问题
对于这些垃圾诉讼 法界都没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