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鸡排下毒放机车上,被偷吃有罪吗

楼主: drtgvc (反授惠)   2018-08-03 12:57:46
※ 引述《ceiba5566 (Ceiba56)》之铭言:
嘘 kneehanpain: 为什么我要预见我买的鸡排有被偷吃的42.75.176.222 08/02 15:59
→ kneehanpain: 可能!操 42.75.176.222 08/02 15:59
那你下次把一万块的安全帽挂在后照镜上,放个一天看看。
法律人常令人讨厌的地方之一:
认为道德的标准是以自己所读得的法律内容为依规,
然而这个道德标准就像著名的电车问题一样,只要稍加修改就容易令人无法认同。
: ※ 引述《chadmu (查德姆)》之铭言:
: : 小鲁家里有很多老鼠
: : 决定买鸡排再滴几滴老鼠药在里面放给老鼠吃
: : 滴完了把鸡排挂在机车手把上准备要回家
: : 结果一闪神鸡排被别人偷走拿去吃了
某位面容皎好、身材火辣且穿着性感清凉暴露的女夜店咖,在某个深夜从夜店走出来,
她喝醉到弥留恍神且孤身一人走在治安差劲、龙蛇杂处的暗巷中,然后就醉倒在路边,
她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她是人类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者,而且完全不听从医嘱服药
所以体内病毒含量极高,传染性极大,
此外该女子私生活杂乱、交友复杂还有K他命毒瘾,
某个路过的累犯强奸犯把他捡尸了,过程中刚好被路边的监视器全拍下来,
过程中女子没有明显的反抗、用力扭打、大声呼喊等行为,
之后强奸犯感染了HIV。
请问此女有刑责吗?强奸犯可以向该女子求偿吗?
(注:依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蓄意传染罪同刑法重伤害罪,
另外,由于该条文规定“明知自己为感染,有不得隐瞒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的义务”
,故过失传染也能以刑法过失重伤害罪起诉/判刑。)
: : Q:请问我有刑责吗
: 这主要看你的主观想法是什么,这有几种可能:
: (先假定偷鸡排去吃的人都被毒死了)
: 一、鸡排上的药量会致人于死,而且你明确的认知到这件事:
: (一)你认为挂在机车上的鸡排干不干净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吃饱没事会把机车把手上
: 的鸡排偷去吃。虽然那块鸡排有致人于死的危险,但应该不会发生吧。或是你认为
: 你只是稍微离开一下,应该不会被偷走吧?
: (二)当你把毒鸡排挂在车的把手上时,你觉得被人偷去吃也没关系,偷鸡排的如果吃了
: 死了的话是偷的人自己活该。
: →在(一)的时候你是过失致死罪;(二)的时候是杀人罪。
一、此女体内的病毒会可能致人染病,而且她明确的认知到这件事:
(一)她认为醉倒路边的女子干不干净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性欲难耐随机强奸。
虽然那自己有有致人染病的危险,但应该不会发生吧。
或是她认为自己只是路边稍微休息一下,应该不会被强奸吧?
(二)当她醉倒路边前,她觉得被人趁机上了也没关系,强奸犯如果染病是他自己活该。
→在(一)的时候女是过失重伤害罪;(二)的时候是判刑等同重伤害罪。
: 二、你认为鸡排上的药量顶多能杀老鼠,不可能杀死人,但实际上那药量可以毒死人:
: (一)你认为挂在机车上的鸡排干不干净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吃饱没事会把机车把手上
: 的鸡排偷去吃。而且真的被偷去吃的话,也不可能吃死人啦。或是你认为你只是稍
: 微离开一下,应该不会被偷走吧?
: (二)当你把毒鸡排挂在车的把手上时,你觉得被人偷去吃也没关系,偷鸡排的如果吃了
: ,以那个药量顶多就是身体被毒到很不舒服,不可能会死人的啦。
: →在(一)的时候你是过失致死罪;(二)的时候是伤害致死罪。
二、此女认为对爱滋病知识缺乏,她认为自己不太可能传染人,
但实际上那病况可以传染给别人:
(一)她认为醉倒路边的女子干不干净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性欲难耐随机强奸。
而且真的被趁机上的的话,也不可能传给别人啦。
或是她认为自己只是路边稍微休息一下,应该不会被强奸吧?
(二)当她醉倒路边时,她觉得被人趁机上了也没关系,
强奸犯如果之后知道她是爱滋毒女,也只是觉得很脏很恶心,不可能会感染HIV啦。
→在(一)的时候是过失重伤害罪;(二)的时候是判刑等同重伤害罪。
: 至于最后你会被论处什么,就是法庭上证明的问题了,端看你请的律师高明程度。例如在
: 难以证明你主观动机的时候,依罪疑为轻,认定你主观上只有过失,没有故意,最多成立
: 过失致死罪而已。烂一点的话,就是害你被依杀人罪抓去关。
至于最后会被论处什么,就是法庭上证明的问题了,端看律师高明程度。
例如该女子被上时是否醉到毫无知觉,或是仍有意识但无法反抗或拒绝?
毫无知觉的话,那她还在有知觉时认为被捡尸有没有关系?
仍有意识但无法反抗或拒绝的话,那她在被捡尸时心理认为有没有关系?
若仍有意识且还可以微弱发声说话,是否有告知强奸犯自己是HIV带原(这会影响过失程度)
可供参考的依据只有,1.影像内人物的小动作 2.当事人的证词
然后由法官心证大于一切来判定
总之按照法律人的逻辑就是:
爱滋毒女需要预见被强奸的可能,而防范爱滋病传染他人。
如果你支持ceiba5566的逻辑,你应当也要支持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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