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就该撤 该改
但是 台北市一堆公司行号设立在住宅区的
是不是也违法
戴议员要不要也把这些违规也查出来
尤其是你负责的选区(松山、信义区)
如果有民众跟你陈情这样的违规案件
你要不要查呢?
不查是不是该说你失职呢?!
引述《pikachu22011 (是呦)》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记者杨正海╱即时报导
: 2.完整新闻标题:
: 柯文哲竞选办公室竟然违法!议员踢爆官员尴尬
: 3.完整新闻内文:
: 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争议,至今未平息,北市认定大群馆仅可做集合住宅,不可做
寄
: 宿住宅,已违反土地使用分区规定,不料市议员戴锡钦发现,台北市长柯文哲6月选定
位
: 于敦化北路145巷内4楼的“小树屋”共同工作空间作为竞选办公室,经查仅能在一楼作
“
: 不动产租赁业”使用,但柯办却设在4楼,已违反土地使用分区,形同“大群馆的翻版
”
: 。
: 戴锡钦下午在议会质询副祕书长陈志铭、 产发局长林崇杰和都发局、地政局官员,被
问
: 得个个脸色尴尬。戴锡钦说,现在大家在讨论 文化大学大群馆案,结果柯文哲自己找
了
: 个违法的地方,且连市长自己都搞不清楚,试问柯文哲是不是也知法犯法?
: 戴锡钦指出,柯以“小树屋”共同工作空间作为竞选办公室,以每个月3000元的价格租
个
: 人办公桌,希望以最省钱的方式打2018这场选举。但他向商业处及都发局调阅资料发现
,
: 若承租共同工作空间作为办公室使用,商业登记应为“不动产租赁业”,依“台北市土
地
: 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附条件允许使用核准标准附表”规定
,
: 该地的使用分区属住三,因其仅面临6米道路,依法只有一楼允许作“不动产租赁业”
使
: 用。
: 戴锡钦说,换句话说,柯文哲竞选办公室租到位在4楼的小树屋共同工作空间,如同柯
市
: 府认定文大宿舍违规使用,是“违法的”,北市府是否该比照文大宿舍案,要向柯竞选
总
: 部提出“限期改善”的要求。
: 陈志铭坦承,若是真的违反规定,只好换场地。但还是要先确认,这涉及认定问题。戴
锡
: 钦说,他已经把住址给 都发局做确认了,但都发局官员指出,还是要到现场做认定,
视
: 使用的样态,再做处理。
: 戴锡钦强调,该地是年轻人的青创空间,他不是要扼杀这项产业,但这突显土管的法令
是
: 否适合时宜,大笔馆是住二特,不准做寄宿住宅,就是小树屋4楼不行做不动产租赁一
样
: ,难道现在土管条例没有检讨的空间吗,且大群馆案,学校不行租,收回后再租给学生
就
: 可以,法令没有讨论空间吗。市府应该通盘检讨法令,而不是做政治打手,苛责一般民
众
: ,这不是行政怠惰,而是很多法令不合时宜,要做修正。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261589
: 5.备注:
: 说个笑话:柯屁会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