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7 (把爱深埋在记忆中)》之铭言:
: 新手妈妈产后吃大麻饼干 喂不喂母奶竟引战
: 苹果日报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18/1393733/
: 一名新手妈妈前年生下一个男婴后,为了放松心情,将男婴托给公婆,而到荷兰旅游,由
: 于荷兰社会开放,大麻也属合法,这名新手妈妈尝鲜吃了大麻饼干,还在IG发文,公婆得
: 知后大为光火,要求她不能喂金孙喝母奶,新手妈妈不愿意,公婆也不退让,扬言“跟妳
: 拚命!”不让金孙跟她回家,新手妈妈因此控告公婆、丈夫涉嫌略诱、恐吓罪。但台北地
: 检署认为均不成罪,今将3人不起诉。
: 据了解,这名新手妈妈年近30岁,和丈夫结婚后就怀孕,但双方个性不合,新手妈妈生完
: 小孩,以母乳哺育小孩,但照顾小孩让她筋疲力尽,决定暂时放松,把男婴托付给住在南
: 部的公婆照顾后,就自己到荷兰旅游。
: 旅游期间新手妈妈在好奇心驱使下,尝试吃了掺有大麻的饼干,还在IG上发图文和亲友分
: 享,丈夫看到后告知公婆,引起公婆不满,认为媳妇还在喂母乳期间怎么可以服用在台湾
: 是二级毒品的大麻,因此新手妈妈回台后,回南部要接回儿子,公婆就要求她不准喂母奶
: 。
: 但新手妈妈不愿意,认为只是吃了一些大麻饼干,应不至于无法哺乳,和公婆吵起来,公
: 婆也向亲家抱怨,亲家于是要求女儿去检验体内是否有毒品成分,让公婆放心,新手妈妈
: 检验后虽呈阴性,也就是没有毒品残留,公婆也让她接回小孩,可是两家人已水火不容,
: 新手妈妈决定离婚,还控告丈夫、公婆。
: 新手妈妈提告时指出,公婆起初拒绝把小孩还给她,涉及略诱罪,且公婆和丈夫还曾语带
: 恐吓地扬言“跟妳拚命!”,涉犯恐吓罪。
: 检方认为,一开始是新手妈妈将小孩交给公婆照顾,且公婆也有让新手妈妈探视小孩,因
: 此不构成略诱罪;恐吓部分,公婆等人脱口“跟妳拚命!”,只是要表现不让步的决心,
: 而非威胁女方人身安全,因此今将公婆和丈夫都不起诉。而新手妈妈事后已和丈夫离婚。
: (吴珮如/台北报导)
其实我真的蛮好奇的
大家是如何认定一个东西是不是毒品?
政府说是毒品就是毒品吗?
如果依照"政府说是毒品就是毒品"的逻辑
政府突然宣布大麻不是毒品是不是也能接受大麻就不是毒品了?
依照世界上"普遍"认定可以认定为毒品的标准
香菸,酒精,糖,咖啡因这些
都可以依照毒品的标准把他们判定为是毒品耶
反而大麻跟在判定标准下是无法被认定为毒品的
所以你们都是用什么标准去认定一个物品是不是毒品?
1.政府说是毒品就是毒品
2.有成瘾性依赖性就是毒品
选1的话那政府说大麻不是毒品也不用崩溃阿
因为政府的标准就是你的标准
政府说不是那他就不是了
选2的话
大麻完全没有成为毒品的要件
没有成瘾性也没有依赖性(但是强烈建议使用后不要驾驶任何交通工具)
各位的标准是哪一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