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 男猥亵10岁女童2次 判1年8个月
完整新闻内文:
徐姓男子因罪入监服刑,出狱后趁友人10岁孙女小晨(化名)在家里客厅写作业时,坐在
沙发上的徐男,竟对小晨伸出狼爪,猥亵多次得逞,宜兰地方法院审结,依强制猥亵罪,
判他1年8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有强盗、窃盗及多次公共危险前科的男子徐灿辉,因犯公共危险罪,被判4
个月徒刑,今年2月16日入监,并于今年6月15日执行完毕。
但徐男出狱后不知悔改,他在今年6月15日至30日间,某个星期三下午2时许,趁小晨与另
2名女同学在家里客厅写功课时,对小晨伸狼爪。事发后,小晨的1名女同学回家告诉家长
此事,家长遂报警逮人处理,警方找来徐男等人问讯,徐男也坦承犯行,加上众人供述明
确,确认徐男犯行明确。
承审法官认为,徐男犯《刑法》224条之1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且为累犯。徐男
2次侵害被害女童小晨,因是接续、密切施行,视为一罪。法官认为,徐男犯后已与被害
女童父亲以3万元达成和解,小晨与祖母也都表达愿原谅,且徐男未有妨害性自主前科,
法官认为,徐男所犯该法条,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认为就算以入监3年以上的刑度,
尚嫌苛酷,属情轻法重,依《刑法》59条规定酌减其刑。
法官审酌徐男素行非佳,未能克制己身冲动,侵犯小晨性自主决定权,并对小晨身心及精
神造成创伤,危害社会情节非轻,念及徐男犯后坦承犯行,且达成3万元和解,并如数给
付,事后也获被害女童原谅,判他有期徒刑1年8个月。(林泊志/宜兰报导)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9LNH8b
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