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90638
又是狼师!国小老师抓少年下体 判刑4月
2018-07-17 12:59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50岁苏姓男老师于去年间,与15岁国中少年阿强(化名)约在
国小校园内叙旧,却趁阿强在观看教室外的课表时,偷抓他下体约5秒,事后苏男认罪赔
钱,但阿强父亲表示刑事部分没有要原谅、不同意缓刑,新北地院因此依对于14岁以上未
满16岁男子为猥亵罪,判他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12月2日上午10时半时,苏男趁阿强不注意时,从背后环抱阿强,趁机
解开他裤子,将手伸入内裤内抓下体,阿强父亲得知后提告。
苏男认罪,并赔偿第一期赔偿金10万元,调解成立,向法院请求缓刑;不过,法官认为,
苏男为人师表,却利用少年对他的信任及尊重予以猥亵,对阿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导致阿强身心创伤非轻,应予非难;虽然他认罪赔偿,但未获得阿强父亲谅解
,其父在审理时说:“刑事部分我们没有要原谅被告”、“不希望法院给与被告缓刑”因
此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