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ylolyosu (3-1次元)》之铭言:
: 日本:
: 一个从轻小说、推理小说、绘画、音乐、声优、动漫画都能够推往国外的“文化输出大国
: ”。
: 台湾:
: 一个文化从没屌打欧美日,
: 每年大量输入翻译书的地方。
: 更糟糕的是,励志书的数量
: 比“深度研究”类的书还多。
: 究竟是哪一步走错了,才会让台湾的文创产业如此“积弱不振”?
文创产业根本就假议题,
有人真的能清楚说明定义文创是三小吗?
补个小八卦,
文化创意产业这个词基本上是台湾政府自己发明的,
详细去看文化创意产业WIKI第一段就有写,
https://goo.gl/1k75HG
国外通常文化产业跟创意产业虽然有相似之处
但是通常是会分开用的。
至于元PO文中说的日本,
小弟不才勉强低空飞过N1,
就我所知日本根本没人再用类似的字眼。
当然你硬要翻还是有字可以用,
但并不是整天会被拿出来提的东西。
另外文化创意产业都说是产业了,
一定是要投资大量金钱精力成本下去搞的东西,
成品必须要有它的商业价值,
例如美国的影视产业、原PO的日本动漫产业或是韩国的偶像产业,
背后都是投入大量成本的成果。
结果在台湾,
没人真的认真去投资的,
整天就希望有个天才般的发想,
然后莫名其妙走红,
让自己可以大发一笔,
这种可能也许大概有机会真的成功,
但就算侥幸成功也一定无法持久。
然后就出现一堆文创商品,
卖不好就再想一批同样卖不出去的商品,
一直想新的设计可是都卖不好只好costdown,
然后设计人才薪资越来越低。
在台湾就两种人最爱提文创,
想骗钱的商人跟脑残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