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chamew (抹茶喵)》之铭言:
: 推文说可以用性骚扰来告不要用妨害秘密跟肖像权
: 但是很女生为了避免误会其实都默默不说话吧
: 除非是旁边有人可以作证QQ
:
: 推 chjet: 性骚扰不是只要主观认定就可以成立吗? 42.76.102.39 07/09 09:26
: → zephyr105: 拍照片是怎样性骚扰? 那天露个肩带484 223.137.255.0 07/09 09:30
: → zephyr105: 也性骚扰? 223.137.255.0 07/09 09:30
: 推 s2678132: 拍照要构成性骚扰我是觉得有点勉强 140.135.174.23 07/09 09:32
拍照 跟 妨害秘密 可以连结是因为照片是可以被散步的资讯
至于性骚扰,
就变成是女生因为自己大腿的影像资讯被旁边的影像感应器接受而感到不舒服。
而这案例中的影像感应器是手机相机。
如果这构成性骚扰,请问影像感应器换成“眼睛”是不是也是性骚扰?
也就是如果旁边一个男的盯着女生的大腿看,算是性骚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