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伴侣盟:教科书应删除真爱、忠贞、专一

楼主: rapnose (鼻马龙)   2018-07-07 23:53:10
【通奸罪】
上一篇提到,在这张表解里:
http://bit.ly/2tDbXkM
https://i.imgur.com/QT1FZAX.jpg
1. 婚姻平权的性忠贞义务栏,写“有通奸罪”。
2. 红字“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不涉及刑法通奸
罪……的修法……上开刑事处罚规定,仍有适
用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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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抛开“该不该用刑法处罚浮气背德不贞夫/妻”
这件事不管。
性交的定义
(刑法第10条第5项)
https://bit.ly/2NwxV1j
https://i.imgur.com/c8vPbVa.jpg
奸的定义
(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91年法律座谈会刑事类提案第7号)
(抱歉,我不知道高等法院网站的资料要怎么查)
https://i.imgur.com/6EgFQKz.jpg
https://i.imgur.com/d7iwlnj.jpg
https://i.imgur.com/eoeXlVP.jpg
https://i.imgur.com/ld7bLt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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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通奸罪的“奸”,会适用于同性间性行为吗?
如果不适用,那一栏的“有通奸罪”就是写好玩的。
“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不涉及刑法通奸罪的修法……
刑事处罚规定,仍有适用余地”,也是写好玩的。
当然,民法上可求偿,可是就会让人感觉怪怪的。
不是要与异性恋婚姻同等权利同等义务吗?
目前刑法通奸罪还在,异性恋婚姻有这条义务的适用,
结果同婚到底实务上会不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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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是有个<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7号
刑事判决>啦。(抱歉,我还是不知道资料要怎么查)
这是法律网站的摘要
https://bit.ly/2tXnBr1
此判决中做的扩张解释,就是认定“口交成立通奸”;而一般
传统实务,是比较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认定“男女性器接合
才算通奸”。
所以,大家才会看到一堆抓猴的新闻告通奸告不成的。
因为刑法的处罚,构成要件就是必须这么严格。
回到该判决,网站的摘要还提到它做了另一个扩张解释,
认定同性间性行为有通奸罪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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