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界之耻 淫法官跷班 嫖妓16次

楼主: demitri (forever)   2018-07-06 09:44:18
通奸罪是已婚的人适用
代表这人已经已婚了
所以你已婚 跟别的异性发生性关系
只要有付钱 就不叫通奸罪喔?
怎么PTT某些人讨论嫖妓
都常常忘记去看人家结婚没
难道结婚不可以嫖妓也变成道德魔人囉?
还是某些人 潜意识里
就觉得男性嫖妓跟吃饭喝水一样
有没有结婚并不重要?
那哪天老婆去找小王 给小王几百块买保险套
就不叫通奸罪囉?
欢迎全国妇女依此照办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铭言:
: ※ 引述《WeiKitten (noname)》之铭言:
: : 杨芳玲昨强调,朱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以及《刑法》通奸罪等罪证确凿,但通奸罪
: : 属告诉乃论,朱妻至今尚未提告。
: 干你老ㄟ勒!
: 我是很讨厌法律人 但这次要帮这法官讲话!
: 用违反社违法、通奸 (买性叫通奸?通你妈阴道啦!) 去弹劾法官?
: 简直莫名其妙!
: 应该要查的 是 【有没有透过 接受性服务 来影响判决吧?】
: 如果人家没有影响判决
: 为啥不能买性? 法官就不能有性娱乐喔?
: 以后法官看A片、看里番、看H漫....
: 是不是也叫 行为不正当 要弹劾阿?
: 难怪这国家 很少人要当志愿役
: 因为军人受到的道德规范 也跟法官一样阿!
: 他妈的 人权国家
: 不准人家买性、卖性 行使身体自主权喔?
: 赛你娘勒!
: 以后法官有性需求 变成要去 政府查不到的高级私人招待所
: 然后接受关说 影响判决
: 这国家的法律不被信任
: 都是这群道貌岸然的道德魔人害的
: 干你老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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