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格的占用 是一种面积的概念
个人认为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 可以随占用多大面积来增加
如果把一台机车的停车格当作一个单位 那可以收20元每小时
假设把全台北的停车格都画作一个单位一个单位
(许多巷弄里头汽机车共用车格那样)
普通汽车或休旅车车身长度大约是4 - 5个单位 不用收到4 - 5倍
在占用的面积资源以外 也考虑每个驾驶 收个50 - 60元不过分吧
像黄牌红牌重机这样 停汽车格太大 停机车格又太小
大概需要3个单位 一次收个40元
停车位确实就是占用面积的概念 停车面积是有限的
不必划分不同的车种 不同的格子
这样做应该可以更有效率利用空间
只要视车子占用多少个单位来收费 大致上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