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觉青说爱滋很安全,为什么不敢跟爱滋病患打砲?

楼主: samconcre (samc)   2018-07-04 19:54:46
AIDS跟HIV是不一样,已经被讲到烂。
但实质上就我个人认为也完全没有去除标签化或污名化的效果。
去除污名化当然从了解开始。了解到共同进食、拥抱、飞沫是不会传染。
传染途径众所皆知是体液接触。
这个体液包括,血液、精液、乳汁、阴道分泌物、肛门分泌物。
血液的病毒量跟传染机会是高度相关。
但检验一次跟一次中间会有波动。且血液跟生殖器分泌物的浓度未必一致。
也因此即使伴侣是undetectable 也不保证不传染。
最低风险的是伴侣确实每天都服用药物,血液检验都持续测不到。可以预期其他体液
也是测不到。确实使用保险套、服用PrEP(事前预防抗病毒药物)都可以进一步降低风险。
口交的风险CDC写极低到零,但嘴巴有破皮、牙龈出血、口爆或者有其他性病,使得体液
交换的风险更高还是有机会传染。
肛交最高,尤其是受方。因为肛门直肠的黏膜本非为此设计,因此易破皮增加体液暴露。
医疗人员针扎来源,HIV传染机会约略是0.3%,也没听过有人中奖过(不确定)。
肝炎病毒中奖倒是几年会听到一次。
感染HIV预期寿命跟正常人是一样的,只要规则服药。
基本上已经胜过所有慢性病,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等。也胜过所有癌症。
但需要终身服用抗病毒药物,直到哪天某位科学家终于研发特效药。
进一步减低感染跟反歧视不冲突。
任何宣导反歧视的也当然会宣导何为传染途径。
知情而不告知当然在道德上有巨大瑕疵。
另根据法条,感染者需提供感染源或接触者之义务,就医时须告知医事人员。
隐瞒者有行政责任。
医师有通报之义务,另假使符合紧急避难要件,符合必要性及紧急性。
部分情况亦可迳行通知其受风险伴侣。
而明知感染而隐瞒并有危险性行为或共用针具,致使传染,则有刑事责任。
根据法院105年的判例,即使血液中病毒量为零,虽国际公认病毒为零风险极低
,只要未经隔绝器官黏膜或体液而直接接触仍判符合危险性行为。
查2009年新闻HIV患者使用保险套,虽仍有风险,但在法律上属于安全性行为。
有了争议。未知现今状况如何。
详阅:
https://www.cdc.gov/hiv/basics/transmission.html
https://goo.gl/EdQLGy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引述《lamigo520 (菜市口阿勇)》之铭言:
: : 现在觉青开始鼓吹爱滋病是很安全的
: : 不要歧视爱滋病患者
: : 那为什么觉青不敢跟爱滋病患打砲呢?
: : 有没有最歧视的人却口称拒绝歧视的八卦??
: 首先 我们得先分清楚 什么是安全性行为
: 美国疾病管制局 在关于保险套的开头部分就写到
: Consistent and correct use of the male latex condom reduces the risk of
: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 (STD) and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 transmission. However, condom use cannot provide absolute protection against
: any STD. The most reliable ways to avoid transmission of STDs are to abstain
: from sexual activity, or to be in a long-term mutually monogamous
: relationship with an uninfected partner. However, many infected persons may
: be unaware of their infection because STDs often are asymptomatic and
: unrecognized.
: 预防性疾病的情况只有两种
: 1.固定未感染性伴侣 2.禁欲
: 也就是说 和感染者或多人发生性行为 不可能属于安全性行为
: 所以这里必须强调件事情 没有所谓的安全性行为
: 而是政府推广保险套 贯输给人错误的观念
: 虽然说保险套能降低感染率 但并不是表示是安全的
: 任何人告诉你 你戴套不会感染的 基本上可以当他是骗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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