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侯友宜:会与文大解约

楼主: shrines   2018-07-04 00:18:50
※ 引述《great5566 (你才觉青 你全家都觉青)》之铭言:
: 文大附近本都一堆住二
: 分区规定就是不能用寄宿宅
: 这随便翻法规都写的的很清楚
: 以前也被质疑很多次
: 侯友宜身为前执法者
: 竟然会知法犯法
: 还租给学生
: 学生本来就是被陷害的
: 看新闻还有学生挺侯
: 真是不知道书念到哪边去
: 日本比台湾人进步就是他们从学校开始就教育守法
: 一个要出来选市长的 知法犯法
: 还不知道退选 根本就是不知廉耻
: 以上
先厘清前面一些白痴法盲的疯话,
大概是看了旺旺社论所以脑子才会坏掉。
1.以前合法现在不合法?
北市府已说明为行政怠惰,
前任市长是哪个党籍大家都知道
2.不签约是合法的。
这意思是不签约就依原本用途认定,
应为集合住宅。
3.现在法规没规定集合住宅都要厨房或卫浴。
白痴法盲别闹了,
集合住宅定义:三个住宅单位以上之建筑物。
学生住的是房间,
所以要看住宅单元,不是看集合住宅。
住宅单元:含一个以上相连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筑物,有厨房、厕所等供家庭居住使用,并
有单独出入之道路,可供进出者
4.住宅单元要求要有厨房和卫浴的规定是不合时宜。
他妈又是一个白痴法盲,
申请是一回事,但之后有没有是另一回事,
讲难听你现在把你家厕所给拆了没地方大便也是你的自由,
但是当初申请门牌时一定有。
举个例子,有个补习班想扩班,
所以把隔壁买下来,
买下来后把分户墙打掉,
另一间全部变成教室,
这样就好了?
大错特错!
实际做法是在隔壁另开一间补习班,
基本的厕所或厨房一样要有,
至少做个假的,
等到政府人员会勘完过了以后就拆光光,
然后把隔壁变成教室,
反正厨房和卫浴用原来的就好了。
鸡掰一点的公务员会在会勘时故意去按马桶,
看有没有冲水,没冲水就会对你冷笑。
其实人民想搞什么公仆都知道,
想不想抓而已。
你说这样干是不是有问题?当然有问题。
但就我上面举例,
在民间大家就在乱搞,
但重点是侯要选举,侯又是警察出身,
要看人民对侯的道德要求高不高。
5.这是文大的错。
其实文大就是二房东的盖念,
至少文大可以帮忙管理,
轻松很多,
至于是谁的错就要看是谁先主动接触,
是文大主动接触还是自己去找文大,
现在两边谁也不想讲就算了,反正也不重要。
其实侯解约就是回到原点,
自己出租自己收钱,
至于侯友宜这1、2天除此之外的垃圾话,
通通都是政治斗争和政治操作,
我建议是不要在乱掰乱扯装无辜,
再闹下去很快就会被看破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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