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DMisshit (LDMisshit)》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联合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退休大学师坚称手机电磁波害人 强撵公共汽车女乘客
: 林姓七旬老翁搭公共汽车自备“全频道反偷拍窃听器”,侦测到隔壁的柯姓女子使用手机,告
: 知“手机电磁波会影响他人生命安全”;柯女觉得怪异,移往后排座位。林又走过来要求
: 她关机,否则就要将她“带下车”。林拉住柯女左上臂,想将她撵走,一名小妹妹出手解
: 危,女子才脱困,但手臂已致瘀青。士林地院依伤害罪判林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他不
: 服而上诉,高等法院认为他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驳回上诉。
: 林姓老翁曾当过大学讲师,自称在宗教团体授课,“学过几门功夫”;他上诉时还要求由
: “陪审团”来审理,高院直接以“刑事诉讼法不采陪审制众所周知”打脸。
: 柯姓女子表示,去年4月29日早上搭乘大都会客运630路线公共汽车,她坐在林的旁边,对方却
: 告诉她“手机发出的电磁波会影响他人生命安全”,她觉得怪怪的,便起身换位子。讵料
: ,林又走过来,要求柯女关掉手机,斥骂“下车”、“我抓妳,妳以为我是谁啊?我不敢
: 打妳吗?”她直呼“你干嘛啦?”
: 柯女要求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她因遭强行拉扯,三军总医院诊断她左上臂有10公分X6公
: 分的瘀伤,怒控对方伤害。
: 林辩称,女乘客用手机伤害人是“现行犯”,他是依法逮捕,有阻却违法事由,并称自己
: 只是用“2根手指”抓她左手腕,对方应该不会受伤。林说,当公共汽车抵达派出所,还是他
: 先下车,如果自己有犯罪,岂不自投罗网。
: 士林地院勘验公共汽车行车记录器录影,发现女子是遭林姓老翁从座位上拉起来,过程和陈姓
: 司机描述的一样。林却责怪司机“偷拍他人影像”,是狗仔队。
: 女子身高155公分,体重45公斤,法官认为她不愿离座,林势必得用较强的力道才能拉起
: 人来,瘀伤的形成绝对不是“2根手指”造成。
: 高等法院认为,林自承“学过几门功夫”,又威胁“我不敢打妳吗?”伤害犯意和伤人犯
: 行明确。合议庭认为,手机电磁波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未有定论,且现代人使用手机司空见
: 惯,国家法律也没禁止人民讲手机,林辩“阻却违法”无从采信。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29847
: 5.备注:
: 大概又是那种自认为是知识份子的外省老人
这我知道
我有一个朋友是个律师,也是怕电磁波怕的要死
成天关在家,不开灯不用电,朋友要拜访他都要先把手机放在门口信箱
全身都用铝箔纸包住,行径非常怪异
不过他有个不错的弟弟,都会一直过去照顾他
只是以前不务正业,假车祸骗钱,假手表骗钱
后来真的痛定思痛考上律师
但是我朋友还是忌妒他,认为他以前不务正业,不够格当律师
但他弟还是无怨无悔照顾他
但最后两人还是决裂,我朋友太无情,决心要把他弟弄出律师界
不过被他弟反将一军,说他的这个电磁波恐惧症只是心理因素而已
最后他发疯了,关在自己家里,不小心打翻油灯,烧死在自己家里
然后弟弟最后自己出来开业,不管你是不是罪犯,都会为你打官司
也因此认识了一位制毒师,两人合作赚了不少钱
但是后来怕东窗事发,只好隐姓埋名,易容,开甜甜圈店,放弃律师资格
大guy4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