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te1004 (本日最台肯)》之铭言:
: 我是觉得对台湾政治现况蛮无力.......
: 单纯就事论事的话
: 举个例子
: 民国100年你申请了一样许可证明,主管政府单位来会勘,审核,认定都通过了
: 还来一个正式公文请你依函办理
: 你也照做了,数年来使用情形跟当初申请时候一样没有变动
: 法令也都没有变动
: 然后7年后收到同一主管政府单位来函说你是违规
: 不知道这样的情形 到底是谁的错????
: 以下开放讨(ㄒㄩㄢˇ)论(ㄗㄜˊ)
也是单纯就事论事
你的状况简化了许多
7年后 同一主管政府单位来看
发现就使用状况和规范来说
根本不可能审核通过
那7年前的会勘、审核、认定是怎么通过的?
这真的要认真搞
政府单位若认定是违规
那当初审核的公务员是不是应该要惩处或甚至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