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沦廉价人力 高教工会青年:劳动部需着重劳检揪问题
2018-07-02 13:59
〔记者李雅雯/台北报导〕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今(2日)天上午公布“全台大专院
校实习情况调查”结果,发现8成实习生和实习机构雇主存在雇佣关系,实习生薪资、劳
保却未达劳基法保障最低标准,雇主有回避法规嫌疑,实习生沦为廉价人力,劳动部应加
强着重劳检,全面调查实习生在合作实习机构的劳动状况,揪出其中问题。
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在今年5月中旬进行“全台大专院校实习情况调查”,问卷访谈
过去5年在大专院校就读过程中有必修实习课程者,共回收387分问卷。
调查结果发现,8成实习生和实习机构雇主有雇佣事实,其中有6成7却没有领取任何薪资
或津贴,仅有34.8%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有劳保;75.9%领薪实习生曾经工作时数超过正常
工时8小时,有一半却未获加班费。
http://img.ltn.com.tw/Upload/business/page/800/2018/07/02/2475491_1.jpg
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公布“全台大专院校实习情况调查”。(记者李雅雯摄)
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批评,实习生在必修学分绑架下,就算遇到劳动条件恶劣的实习
单位也没有换单位的申诉管道,从种种数据都可以看出,实习生已经沦为学校和政府共同
为实习机构提供的廉价人力。
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成员曾福全指出,教育部推出“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
草案,其中有所谓的“一般型”(以学习为目的)和“工作型”实习生,实务上来说,实
习生有提供劳务的状况仍是相对多数,必须适用于劳基法,实习生的界定相当模糊,也令
人担忧其滥用促成“假实习、真工作”状况;针对实习生校外实习状况,劳动部应着重劳
检揪问题,全面专案检查,保障学生权益。
高教工会青年行动委员会针对校外实习问题提出4项诉求:
1、反对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对一般型和工作型实习定义,多数实习
多具备雇佣关系,应受劳基法保障;一般型实习应侷限为“没有为实习单位提供劳务或替
代实习机构人力”。
2、劳动主管机关应全面调查各校合作实习机构劳动状况,是否符合劳动法令保障。
3、全学期在校外实习者,学校应仅依学生在该学期实际修习之课程,收取学分费。
4、必修的实习课程应缩短,若有需要,应改为“选修”或由学生自行寻找工作机会。
http://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475491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