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可能对于消防工作不是很了解,我来帮忙解释一下。
基层消防员工作是连续48小时,中间没有中断,光是这一点大家就可以知道上班时间必须
著制服是不可能的事了。
消防员除了值班(坐值班台)、救灾救护等勤务、安检水查等查察,其他的时间都统称为备
勤或待命。简单来说就是没事就待着,有事就出勤。
备勤时通常会安排技能或体能训练,试问如果备勤时必须著制服,那我体能训练时也必须
穿制服吗?备勤时服装本来就能因时因地制宜,并没有任何一项规定强制穿着制服
依据台内消字第1060822100号令,内容里头并未规定任何备勤服装。
以上可以知道,基层消防队员根本不可能上班时间都穿着制服。
那问题来了,救护该穿制服,备勤没有限制,所以在接到报案时必须换装。换装时间:白
天80秒、晚上120秒,上述时间包含拿装备、案情了解、距离移动等。各位觉得合理吗?
火灾要穿消防衣帽鞋、救助勤务要穿救助服、救护要穿制服、救溺要穿防寒衣、
化灾要穿防护衣。请问各位,为因应不同灾害所需的换装时间够吗?在去年以前更苛刻,
时间规定是白天60秒、晚上90秒。
再者,这个案例的当事人并非当时段负责救护的消防人员。他是备勤人员,所以应该在现
场是负责救溺处理。但是当时该辖区救护人员已经出勤其他勤务,学长在救溺现场必须做
起救护任务。所以要怪他太鸡婆吗?现场没有救护人员就放给他死?还是他要赶回去单位
换装再来救护?
那换个角度想,这是不是因为消防人力短缺所造成的恶果?一名消防人员在灾害现场必须
身兼多职,在各个不同任务间反复换装。倘若人力充足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因为身兼多职,
而无法达到长官规定服制的窘境?如果在现场每个出勤人员任务都能分工明确,那按分工
内容来规定服制是否才是合理的呢?
法规规定一个救护单位必须配备一台救护车跟7名救护人员,请问望安消防分队当天有7个
警消上班吗?如果没有7个人的话,那要求身兼多职的基层消防员在"有限时间内"、
"不同任务间"都要穿着"按任务规定"的制式服装合理吗?
再提供一个重要资讯。
消防制服除了基层外勤人员以外,其他各级内勤长官、外勤分队长以上长官大概都只有
开会才会拿出来穿。上班穿制服?我呸,每个人上班嘛都穿着趴哩趴哩,连识别证都不戴。
大队长要求基层穿制服?站着说话不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