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雄气爆荣化华运须赔2.4亿 市府四成过失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8-06-23 11:29:22
※ 引述《RADIUM (跳跳暴龙)》之铭言:
: : 标题: Re: [新闻] 高雄气爆荣化华运须赔2.4亿 市府四成过失
: : 时间: Fri Jun 22 17:03:13 2018
: : 推 cutesuper: 帮补血 有中国狗带风向 等下就来嘘了 117.19.97.113 06/22 17:05
: : 嘘 edison: 政府的错是可以要国赔的,现在全没了 1.171.173.173 06/22 17:06
: : 标准搞不清楚状况的来话修
: : 灾民可以选择打国赔,为什么后来很少人选?
我是怀着很沈重的心情打这篇文章 不是要来骂人
: : 1.打国赔的话,打个十几年 (举个最糟的前例:东星大楼)
: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210000127-260102
: : 2.打国赔的话,不会赔比较多;目前统计起来判决金就是代位求偿金额的0.95倍
: : 推 chinhan1216: 现在判决出来了陈菊要负政治责任吗 223.140.111.62 06/22 17:14
: : 嘘 sppray: 打国赔不会赔掉比较多,又一个自以为法官 114.41.167.136 06/22 17:14
: : → sppray: 要辩护可以,但不要自以为是全能上帝 114.41.167.136 06/22 17:15
: 代位求偿委员会里有退休法官/检查官/律师
: 法律有一定的求偿逻辑
: 大家照着这个逻辑走,并且有刻意加以放宽
没错 法律有一定的求偿逻辑
下面是高雄地院的新闻稿应该没有造假 不然要关法官三天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44594
(三) 受灾者对高雄市政府让与之债权,乃受灾者向“第三人”之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该等债权让与契约不具备法定消极要件,且均已通知债务人,依法生效。至于荣化公司
等人抗辩高雄市政府以大众捐助之善款购买债权部分,高雄市政府对受灾者于灾后之救助
行为,系依据社会救助法之公益行为,受灾者基于民法所为债权让与,乃私法自治之表现
,两者关系互异,不得混为一谈。
(四) 原告对系争气爆事件之发生虽有过失,惟灾民所让与者,依赔偿请求权让与契约
书之约定,为其因系争气爆事件对“第三人(即原告以外之人)”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显
未包含其等对原告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并无债权、债务同归一人而发生民法第344条债
之关系消灭之情形。
白话文版本:
你们灾民方签的 只有对高雄市政府以外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所以市政府去提告的部分也不及于他自己的过失
这是一般的债权让与
: 为了万一,还加上一条:"将来判赔如果判比较多,多判的会退给灾民"
你这句话的问题就出来了
首先 判赔是荣化公司部分、华运公司的部分
再怎么判比较多还是不及于高雄市政府的部分吧?
: 搞不懂自以为上帝的人是你吧?
: : 嘘 tgyhum: 代为求偿的是厂商得责任部分而已 市府另外 36.235.178.131 06/22 17:17
: : → tgyhum: 四成 原本10000万的钱现在只拿到6成 另外 36.235.178.131 06/22 17:17
: : 推 chinhan1216: 高雄市政府有4成责任 你做这些本来就 223.140.111.62 06/22 17:18
: : → chinhan1216: 应该的 不用讲的好像政府很伟大 223.140.111.62 06/22 17:18
: 的确,我觉得这些事是政府该做的
: 不过其他市的政府没有多少做到而已
: 代位求偿这件事
: 据说台中卫尔康大火是第一个做的
台中卫尔康 最后法院认定市政府是有国赔责任的
也就是说卫尔康餐厅老板因失火部分赔钱
另外台中市政府因为未尽消防检查义务而有疏失也是要赔
: 而第二个,也是唯一一个大规模的,就是高雄市政府了
: 这中间台湾多少大规模的天灾人祸,十几年的国赔定谳后最后証明国家有责的
: 都没有任何其他县市做了类似的事
: : → tgyhum: 四成求偿时限已过不得要求 简单讲就是高 36.235.178.131 06/22 17:18
: : → tgyhum: 市府有四成没有赔偿给受灾户 36.235.178.131 06/22 17:18
: 错误认知
: 所谓代位求偿就是先把可能判赔的"所有金额"先发给灾民
: 借此取得灾民的请求权后向法院提出请求
: 法院判决一笔金额 (代位求偿发给金额的0.95倍)
: 这0.95倍的金额荣化华运各占三成,市府要自行编预算吸收其中的四成
你所谓代位求偿 为何法官不认同你知道吗
因为台湾法律上没有这种帮加害人解套的设计
民法上 因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让与只有 民法218-1
关于物或权利之丧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之人,得向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请求让与基于其物之所有权或基于其权利对于第三人之请求权。
举个例子
你去健身房运动 把钱包放在柜台 柜台妹妹收了你的包居然空城计
你的包被五楼偷走 你气到告健身房 健身房说别生气 我先赔你钱
但是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权麻烦让与给我 我去法院告五楼
这是要健身房跟五楼没有共同侵权行为时才能用
新闻稿参照
(五)本件两造均为造成系争灾害之共同侵权行为人,本院审酌其等过失情节及违反注
意义务之大小,认定高雄市政府、荣化公司部分、华运公司部分应分担之比例分别为40%
、30%、30%。
气爆事件最后的处理方法
就像是三个人过来揍你 其中一个打人叫胖虎的 说我帮你代位跟其他两个小夫、大雄
上法院求偿 甘有JA豆理?
法律有一定的求偿逻辑 这是你说的
: 市府要还钱呀,将来就是要编预算还的
: : → x17cvbnm: 那63个重伤是华运搞定的关市政府什么事 218.173.66.192 06/22 19:02
: 整体和解看的话,市府是占六成
: 但要说单华运会出来主导重伤者和解,要说市府的努力占九成都不为过
: 重伤者想谈和解,没人可以主导,市府低声下气来求我协助主导
: 要谈和解,华运的钱不够,是市府去找华运背后的人出来多加一笔钱
: 没有和解公式/规则,三方没有共识,卡了半年
: 是市府承担所有责任直接给出三方同意的公式
: : → x17cvbnm: 当初刑事一审的公务员为何被判那么重 218.173.66.192 06/22 19:04
: : → x17cvbnm: 就是市府提不出和解证明而且没啥特别作 218.173.66.192 06/22 19:05
: : → x17cvbnm: 为,才害那三个公务员吃亏的 218.173.66.192 06/22 19:06
: 市府没有管道提証明...
: 不是提不出証明
: 加上我们都以为法官/检察官会看报纸
: 结果显然没有,只有拿到庭上的才算数
不是法官不看报
诉讼外签的和解契约仅具有民法债权契约之效力 虽得于实体法上拘束双方当事人
但如有违反仅生债务不履行效果并无既判力及执行力
当事人一方无法以诉讼外已有和解为理由使本案诉讼程序终结
: (快半年前,我们才发现法官竟然不知道罹难者家属远在三年前就完成和解了)
: : 推 FIREEX: 能死在台湾价值之下 应该感恩 36.228.103.182 06/22 20:34
: : → FIREEX: 4成责任说的好像做很棒一样 心态一直都是 36.228.103.182 06/22 20:35
: : → FIREEX: 领薪水拿税金来做事你们要感恩一样 36.228.103.182 06/22 20:36
: : 嘘 f1234518456: 还在那跳 滚吧 122.116.217.196 06/22 20:36
: 我是高雄81气爆自救会长
: 我争取到罹难者和解/重伤者和解
: 我是善款委员会委员/代位求偿委员会委员
: 请问阁下对高雄付出了什么?做到了什么?
: : 嘘 x17cvbnm: 而且不是说只有0.95%的比例,为啥一直 218.173.66.192 06/23 05:42
: : → x17cvbnm: 提上诉?定谳了还提再审,有脸说要花十年 218.173.66.192 06/23 05:44
: 所以你彻底搞不懂代位求偿
: 灾民早拿到这一笔钱,后面的事都是市府/荣化/华运/中油/法院的事了
: 法院少判的话
,灾民就照过自己的生活
: 法院多判的话,灾民就可以拿到超过的部份的钱
不是的 你们已经有成立自救会了
依照民事诉讼法40条 有当事人能力
可以选定一名或数名形式当事人进行共同诉讼
自救会诉讼担当全体自救会成员 法院作出确定判决之效力将及于全体
其他灾民可以脱离诉讼过自己的生活 有余力再去参加诉讼旁听
你身为自救会会长 专心出庭告市府/荣化/华运 不需要在那边辛苦半年
诉讼上和解交由专业律师边告边谈 以战逼和
至于灾民生活的部分 有这么多善款可以由政府先支应
结果善款据媒体报导给政府拿去做宣传跟一堆有的没的?
你一方面说你很努力争取到和解 可是这个和解已如上述
绕了一圈最后还是要上法院打诉讼 律师费一样要由善款支出
你一样辛苦 那和解和了什么?
: 这中间的事,通通跟灾民无关
: 但法院判的钱比较少的话,市政预算要多贴一些
: 市政预算就是大家的税金,我不太明白为何你会觉得多花大家的税金会比较好?
: 我个人是希望法院多判一些 (因此华运/荣化也要多贴一些),
: 这样大家税金可以少贴一些
如果你们今天打国赔 只要高雄市政府在法庭上认错 绝对不会像东星大楼一样缠讼
根本不会拖4年 你们会是最快拿到赔偿的 (更别说有假执行的话)
很奇怪的是 高雄市政府如果愿意跟你们自救会和解 也就是等同认错
那为何不能在国赔官司中认错?
我只看到 高雄市政府一直在争一些属于他自己的权益
自己没有错 都是荣化/华运/中油/法官的错
上诉到底 争取自己的过失比例要比其他人较低
新闻稿参照
(六) 不论系因被害人对原告高雄市政府之赔偿请求权已超过2 年短期时效;或因类推
适用民法第217条规定(高雄市政府所属公务员亦有过失),被告荣化公司等人之赔偿额,
均应扣除原告高雄市政府应分担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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