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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乔事被控“摩擦下体”硬上 “入珠”还他清白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叶姓男子因为女友被小洁(化名)说坏话,因此想帮忙调解。双方相约在宾馆谈
事,不料却被对方以“生殖器摩擦下体”等理由指控性侵。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叶男生
殖器有“入珠”的明显特征,若真有对女子做出侵犯行为,为何小洁自述时都没有提到此
特称,加上说词前后反复,因此判叶男无罪,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洁指控当天双方的另外一半都还未到场2人就先进房间,之后叶姓男子称
很热,所以把衣裤脱掉,只剩一条四角裤,然后开始帮她按摩、解开内衣,甚至硬将内裤
扯掉指侵得逞,期间还用生殖器摩擦下体,当下有大喊“不要”,但对方力气太大,所以
无法抵抗,之后太害怕也没有和男友提到这件事情。
叶姓男子辩称,小洁是因为女友介入男友之间争吵,以致口出恶言谩骂,为了要化解双方
的误会,才会相约4人于宾馆见面,未料小洁的林姓男友不愿意上楼,自己的女友也有事
晚到,没想到就被指控性侵,同时提出阴茎有入珠的诊断证明。
宾馆服务人员证称,双方进出时神态并无异状。林姓男友也证陈,小洁私底下只有说对方
摸他胸部,并没有提到“被脱裤子”、“摩擦下体”等情形。
法官审理后认为,根据监视器画面,案发后小洁居然自愿被叶男载去便利超商,且若真被
脱裤以性器磨蹭,岂会完全没有提到“入珠”明显特征,加上相关人证说词,认定小洁前
后说词反复、不足采信,判叶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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