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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七夜乱伦!14岁少女遭继父性侵产子 哽咽求情:他比生父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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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遭继父性侵,直到怀孕6个月案件才曝光。(示意图/取自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云林一名少女小琳(化名)小时候因为母亲改嫁,成为继父养女,不料12岁那年母亲入监
服刑,她竟被继父视作泄欲工具,多次性侵,甚至连母亲头七当晚都难逃魔爪;直到2016
年怀孕产子,全案才因此曝光。法院审理时,小琳哽咽替继父求情,“他对我比亲生父亲
还好”,但二审仍重判8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本月20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小琳(1999年生)自母亲2011年入狱后,日常起居便交由务农的张姓继父照顾
,平时称对方叫“爸比”。但据小琳指控,继父从这时起就以2个月1次的频率性侵她,即
便母亲2013年底假释出狱,继父仍未停手。2014年母亲过世,头七时她很害怕,希望继父
能陪她入睡,未料竟遭对方逞欲性侵。
张姓继父开庭时坦承,妻子在2014年10月过世,但做头七时女儿很害怕,要求陪睡,2人
因此在当夜发生关系,并在之后维持每个月1到2次的性行为,直到2015年8月才停止,总
计发生10次关系;与小琳说法、次数有明显出入。最终小琳在2016年发现自己怀孕6个月
,最终产下一子,引起社工单位介入,全案曝光。
云林地院审理时,认为张男长期照料小琳生活起居,与一般用强暴、胁迫方式性侵的案件
有所不同,认定其犯案10次,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处5年徒刑,但继父认为他没有用暴力
胁迫,小琳也无口头拒绝,不该用刑度较重的强制性交罪来判他,决定上诉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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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高分院侦查审理时,小琳不断哽咽向检察官求情,表示不愿提告,也不希望继父被关
,因为继父对他很好,远远超越亲生父亲,希望检察官能原谅他,但张男被问及为何要性
侵女儿时,仅云淡风轻表示“可能就是需要”。
检察官听完后备感不舍,一度怀疑父女俩产生了男女之情,但小琳拿出LINE对话纪录否认
,称遭性侵后仍以亲暱的“爸比”称呼继父,内心把对方当父亲看待,所以每次被继父性
侵时,她都会喊“不要!”试图推开继父,无奈对方力气实在太大,她只能平时和继父约
好“睡觉时不要碰我”,但继父根本理都不理,每次“都直接进来”,也没有戴套。
台南高分院认为,张男虽未违反小琳意愿,但确实为了一己私欲而犯案,犯下10次“对少
女强制性交罪”,造成女儿怀孕产子,对小林身心造成莫大伤害;审酌张男心存侥幸一再
犯案,恶性非轻,实在不宜轻纵,因此去年9月依《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成年人
对未成年犯罪,二审加重改判8年6个月。如今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本月20日驳回上
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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