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et ()》之铭言:
: 如果废死目的是怕有冤狱
: 那像小灯泡杀人的
: 分尸的
: 凶手都自认而且十分确认
: 为什么不能死刑?
好,我先假设你也“怕冤狱”好了
暂时请你充当一下法官
A被指控在公共场合杀了4个人:
1.众多目击者看见(打勾
2.监视器也有拍到且无变造(打勾
3.嫌犯当场自白认罪(打勾
inet法官认定符合死刑标准所以判了死刑
B被指控绑架并杀害了10个人:
1.目击者声称看见B出现在弃尸地点
2.监视器完全没有画面
3.嫌犯认罪后翻供说是检警刑讯逼供
其他还有一些复杂的案情,冤狱救助协会正在法院外抗议
现在请问inet法官打算怎么判?
a.证据确凿,死刑(但要冒着冤狱风险
b.证据不够确凿,无期徒刑(你这样对得起A吗?
c.证据不足,无罪(恭喜获得恐龙法官头衔
在没有废死的情况下
判了A死刑的结果就代表杀了超过四个人就应该要判死刑了
因为司法根本没有所谓的“证据不够确凿就能判轻一点”这么一回事
所以inet法官是根本没有b选项可以选的(除非拿“有悔意”或“教化可能”来减刑
但如果废死了呢?
A最多判到无期徒刑
inet法官要判B的选项就变成
a.证据确凿,无期徒刑
b.证据不足,无罪
他就只需要衡量证据的强度来判断有罪与否
即使真的不小心冤枉了B
inet法官也从“错杀了B”变成“错关了B好几年”
这对inet法官的心理负担都减少了很多
: 再说为了怕冤狱
: 还有可能是政治犯这种
: 但是有人杀人
: 证据十分确认没有疑问
: 受害家属希望对方死刑
: 国家却挡下来
: 这样不也很奇怪?
: 论述正确吗?
所以这样看来,不判A死刑的理由其实只是不想错杀B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