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标题让我想到早期香港一个变态杀人犯-"雨夜屠夫"林过云
他的名字在年初也在香港新闻再次出现,据传"他经过多次申请,将会被准许假释出狱!"
https://goo.gl/YBQekb
"本港开埠以来最轰动的肢解案,必定是1982年发生的“雨夜屠夫”林过云的连串杀人案
。当时27岁、任职的士司机的林过云,自1982年2月起先后肢解4名女性,将残肢弃于荒野
河道。警方陆续接获发现人体残肢报告后,出动大量警力调查,但对凶手背景却毫无头绪
。直至一间冲印公司职员发现客人交来的菲林,冲晒出的相片有女性被脱光衣服、性器官
特写等影像,觉可疑下报警。警方在林过云现身取相片时,将他当场拘捕。林过云翌年被
裁定4项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至1984年被改判终身监禁。"
他的故事也曾经翻拍成电影,由任达华,李修贤等人演出...其中有一幕就是他将被害人的
乳房泡在玻璃瓶中...
https://youtu.be/_IFstld1Xxw
而Youtube上也有不少片段是有关这个案子的 https://youtu.be/__ZSG52ql3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