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d123 (滴滴滴)》之铭言:
: 如题
: 有卦我就直接报
: 本人之前在台北限定的连锁KTV业担任初阶干部
: 大概有一年的时间经常性的无薪加班
: 也就是~公司不愿意报加班
: 现在在另外一个行业可说稳定了
: 想想还是气不过 有许多同事在前公司被凹更凶
: 因为这个月要展新店的关系
: 人力无限精简不说,很多干部甚至一天被凹两三个小时以上
: 都是做免钱
: 抱怨的部分就到这里 我知道很多地方都跟这差不多操
: 没有要比较的意思 只是现在想给前公司一点颜色瞧瞧
: 能拿回多少钱倒不是我的重点
: 但是刚刚查过一些资料
: 似乎打卡记录不能成为铁证??
: 由于公司的监视器画面约只保留一个月 也没办法靠监视器
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件事:
劳工主张有加班时,举证责任不在劳工
而是公司。
这也是针对加班费上,劳工几乎十拿九稳地有胜算。
: 资方甚至可以主张
: 1.公司规定有包含每周公布工时的,是劳工不去提出异议
再说一次打卡不是员工举证,而是公司举证。
你说你有加班,变成公司要提出你没加班的证据。
: 2.公司有加班申请管道,是劳工自己没有申请
你爽跟市政府 劳工局申诉,是法律给你是你的自由。
公司内规不能牴触法律。
: 似乎提出这两点就会让劳工没办法申诉
: 但是大家都很清楚事实,就是当日主管已经讲明无法报加班,
: 请大家免费留下来把事情做完,劳工该如何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