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有卦我就直接报
本人之前在台北限定的连锁KTV业担任初阶干部
大概有一年的时间经常性的无薪加班
也就是~公司不愿意报加班
现在在另外一个行业可说稳定了
想想还是气不过 有许多同事在前公司被凹更凶
因为这个月要展新店的关系
人力无限精简不说,很多干部甚至一天被凹两三个小时以上
都是做免钱
抱怨的部分就到这里 我知道很多地方都跟这差不多操
没有要比较的意思 只是现在想给前公司一点颜色瞧瞧
能拿回多少钱倒不是我的重点
但是刚刚查过一些资料
似乎打卡记录不能成为铁证??
由于公司的监视器画面约只保留一个月 也没办法靠监视器
资方甚至可以主张
1.公司规定有包含每周公布工时的,是劳工不去提出异议
2.公司有加班申请管道,是劳工自己没有申请
似乎提出这两点就会让劳工没办法申诉
但是大家都很清楚事实,就是当日主管已经讲明无法报加班,
请大家免费留下来把事情做完,劳工该如何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