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药迷昏女友勒毙弃尸 男子判刑17年定谳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3日电)
梁姓男子被控下药迷昏魏姓女子后将人勒毙,弃尸台南市安南区;二审法院依杀人等罪判
处梁男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8年;全案经上诉,今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
最高法院新闻稿指出,梁男与魏女于民国103年交往,期间并给付生活费给魏。105年12月
21日,2人自新北市九份地区游玩后,开车返回台南途中,因魏女生活费及异性交往问题
,双方发生口角。
梁男为安抚魏女,取出医院开立的抗焦虑药物,让她服用入睡;梁男趁机查看她手机,于
LINE里发现魏女与异性友人出游之事,梁自觉被骗,愤而徒手勒死魏女后,将尸体从关西
服务区载到台南市安南区某加油站旁水沟弃尸,随即驾车离去。5日后,有人发现魏女遗
体报警侦办,全案因此曝光。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依杀人、遗弃尸体罪,判处梁男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8年
;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审理认为,上诉意旨中,梁男徒以自己说词任意指违法,非适法
的第三审上诉理由,应予驳回,全案就此确定。(编辑:梁君棣)1070613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6130306-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