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2118620 (Howard)》之铭言:
: : 柯屁不懂“法律问题归法律” 号称IQ157的天才竟然不懂这么简单的道理
: 用ㄧ般人的脑袋思考一下就好
我不知道您智商多少 但是应该有100以上 不然您应该不会说不到100左转
在您智商应该比我高很多的份上 请您帮忙解释我的困惑。
几年前 我在前公司 做一个跟政府补助的企划案。
我们完成企画书后 要跟政府该机构的聘请教授(五个)报告该企划
我们完成报告后 我记得是跟政府申请补助一百万 但是最后只拿60万
而且 重点是之后该政府规定
因为政府有补助 避免人民乱花纳税人的血汗钱
有规定
1.该企划案 中间有"任何变更" "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政府负责单位
2.你报告中的该企划参与人员 所有人必须写日志 在该企画案作的任何事情都要写上去
期中抽查会看 若是有"任何人" 在企划过程中离职 必须第一时间跟主管机关报告
并提交变更。
3.期末报告时 若是该企划案未完成 必须书面报告未完成原因 若是不满意 该企划未完成
要归还全部款项
当然该补助款 必须有专户 然后每几个月 政府认可的会计师会来查帐。
我的疑惑就是:
请依照目前远雄跟市政府的所有新闻来做依据
假如我前公司60万就要求成这样,你觉得远雄和市政府的合约会不会比这个严格?
烦请这位智商最少100以上的板友 能不能解答我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