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用这么二分吧
灯泡爸说的话,灯泡妈之前也说过啊
只不过灯泡爸现在这些话,是打脸“废死团体”所说的“做到配套再废死”
换言之,
夫妻原本都期待社会应该不只注意“死刑”这个结果,
更认同“犯罪要从源头截堵”
结果这两年真正深入重刑犯的矫治过程
发现废死团体真的是不食人间烟火
三不五时打打高空,
说一堆欧洲完成废死后美好愿景,但实际在台湾的配套推行却缓如牛步
不过没关系,台湾最擅长的就是做半套
废死配套没做好又如何,都不执行死刑也跟废死没两样
但最惨的情形就是事情只做一半,
所以灯泡爸讲的法院陈述,即是阐明目前这种吊诡半废死造就的乱象
也因此灯泡爸才会有“与其搞半吊子废死,不如回复相对完整的死刑”
欧洲是做到一整套措施以废除死刑,进而维护他们崇尚的“人权”这样的进步
不是直接把死刑冻结或废除就是进步好吗
所谓的“人权进步”哪有“直接让死刑没了就可以达成”这么廉价
至于什么可以用“终身监禁”取代“死刑”也是标准的政治话术啦
有一派“废死”支持者是连终身监禁都反对,
基于“每个人都有崇尚、追求并获得自由
的人权”之理由
终身监禁也是违反他们认知的人权
只是这个部分目前不能讲,讲了铁定一堆人回流支持死刑
毕竟早先用“终身监禁”唬骗一堆跟风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