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8-06-01 21:14:31业务推广费这东西,性质有点像是首长的小金库
是拿来给他公关、交陪用的,使用的限制比起一般预算来得宽松
不过使用上必须要符合“业务推广”的限制,不能做目的外的私人用途
像一般监所都有自营作业,部分产品可以让首长拿去推广
如将产出的点心、工艺品、陶艺等等送给外宾、长官、其他机关或社会团体等
以增加产品知名度、能见度,算是另一种广告行销模式
不过本案中,全台最强的实习生拿钱买洋酒送民进党、挹注老家活动
根本就只是个人私用,只能说很有台湾价值中的“吃果子拜树头”,这方面主委我给满分
但是你个人饮水思源是一回事,帮公司管理业务又是另外一回事,两者怎能混为一谈?
他做的这些行为和推广北农产品关联在哪,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只是说,人非茂昆,谁能无过?
至少他留着,可以提供网友们更多欢乐,也让人人对产业的实习环境有更美好的憧憬
这样来说,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最后,想问一下某位市议员参选人,这样的人你还挺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