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公司提告天眼通留言被法院认证属实

楼主: electroplate (电镀)   2018-05-30 07:41:31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R32Z3Ep ]
作者: sun41102 () 看板: Salary
标题: Re: [心得] 公司提告天眼通留言被法院认证属实
时间: Tue May 29 00:05:20 2018
补充一下:膳食费经再与会计确认前项说明有误,膳食费公司都有依法纳纳劳健保,所以经劳保局、劳工局劳检、地检署调查后,确认此部份未违法。李小姐部份是第一个月作业有疏失,经发现后补正,所有劳保劳退皆有补足,检查官认定其并无任何权益受损。
另公司就是确有提供电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流新闻网针对李O瑾小姐的网络不实指控之回应
我是汇流新闻网的负责人。对于汇流新闻网前员工“李O瑾”小姐(既然你不断提到我的
名字,我也应该可以提你的名字吧),不断于网络上对本公司提出不实指控,本人在此针
对所有事情提出说明,供网络乡民公评。
我本来不想跳出来讲这些事,全交于司法处理。但由于司法无法还公司清白,为了公司声
誉与其他认真工作之同仁,必须加以澄清。本人并无PTT帐号,此帐号为借用,为证明非
网军,相关内容将同步刊登于汇流新闻网 www.cnews.com.tw ,以昭公信。
先提到“汇流新闻网”这家公司,此公司为本人全额出资的“自媒体”,由于本人工作背
景关系,有感于台湾民众对于“数位汇流”相关知识认知不够,基于使命感而成立了“汇
流新闻网”,最初目的在于将国内外相关的重要通讯传播、数位汇流、网络科技等最新知
识,可以介绍给台湾读者,并推广数位汇流。
由于一开始的诉求走的是小众、专业路线,“稿量”、“流量”等向来非本网站的方向,
能否提供“有帮助的数位汇流相关资讯”,才是我的重点。而直到本网在“数位汇流”领
域内有了知名度与影响力,才开始逐渐增加其他方向的报导。
由于本人在传统媒体服务过八年,深知媒体困境,一直不想做“大众媒体”,“不走即时
新闻”,从创立之初,就跟所有员工强调“不抄新闻”作为最重要的原则。当然,我们必
须要整理国内外最新资讯进行报导,“新闻编辑”还是有其必要性,但公司从成立至今,
我都要求公司必须坚守新闻伦理原则;既然公司都不要求大量的稿量,记者又何须抄稿?
一、李O瑾小姐指控公司新闻都是“抄来的”
回到李O瑾小姐的指控。李O瑾小姐常以本公司申请过的国发基金“创业天使计划”回函
来证明本公司“抄新闻”,此点也的确被承办检察官接受。对于“创业天使计划”,当初
公司初成立时,新创圈的朋友听到了我的构想,认为很符合该计画的补助,因此建议我去
申请补助。
当然任何新创公司创业之初,都从“想法”出发。由于成立之初缺乏资金,当时的确人力
配置不足。国发基金评审以“当时只有两位记者,平台累积的新闻深度与广度不足……特
色与差异化不明显”(请参考李O瑾的PO文)(这不是废话,我如果一开始就有几亿找了
很多记者做得很好还要去跟你申请要个一两百万?),否决了该补助。问题是创业之初在
缺乏资金的时候,谁能一次有大量的人力做到理想?
在创业天使计画评审的“羞辱下”,虽未获得创业天使计画补助,本人仍努力的支撑汇流
新闻网继续走下去,并往自己坚持的目标迈进。汇流新闻网即便没获得创业天使计画奥援
,快三年来目前仍发展为一个近20人,含内勤、外勤、影音、行政的新闻团队,仍然存活
著;但大家或许也可以去查查看,这几年拿到国发基金创业天使计画补助的“新创公司”
,到底有几家成功、倒了多少家?
由于汇流新闻网从成立之初就坚持不抄新闻,因此所有撰稿记者都“挂本名发稿”,以示
为自己写的内容负责。检察官不清楚媒体经营策略与方向,一时不查误信了李O瑾之说词
,我们感到遗憾,但也不会同意李O瑾小姐指控知汇流网为“法院认证之抄新闻网站”;
我们仍不会改变我们的报导初衷。
若有“抄新闻”,相信也是李O瑾小姐的个人行为。公司将重新检视李O瑾小姐所发的稿
件,若发现有“抄袭事实”,将依法提出告诉并求偿。
2、 李O瑾小姐指控我“试用期满了后,未给她调薪”,说我很小气,
李小姐来应征时,表示前一份工作“自由时报”有编辑经验,因此要求33000元薪资,高
于本公司内勤编辑28000元待遇,本人相信其经验后同意了。满3个月后,李小姐来找我,
说我面试时有答应试用期三个月过后加薪到35000。
由于我并非李O瑾的直属主管,不清楚其工作表现,经我询问李O瑾小姐之主管与同事,
公司内部一致表示该员表现奇差,公司基本要求都无法达标;行政主管也表示该员出勤记
录奇差,常迟到,工作态度差,希望我不要给她调薪,以免对其他员工不公。
事实上试用期调薪本来就是“通过考核”才调整。我当面向李O瑾小姐表示,我愿意再给
她一个月时间改进,若她的主管同事表示有改善,我就会帮其调薪至35000。(据了解李
O瑾小姐有将与本人对话私下录音,若有请拿出以昭公信)
李O瑾事后“主动提出辞呈”,基于尊重其意愿,公司同意了其辞职,我本意是希望她改
善,但她不愿意改善,又主动辞职,难道我要勉强她留下,还又变成了公司亏待她一人?
我本人经营三家以上公司,正职员工超过40人,我不需要为了区区2000元硬坳她。事实上
跟她同期进本公司的同仁,大学毕业没多久,目前薪资都快接近40000,工资高于业界行
情;目前汇流新闻网其他资深记者薪资也都在4万至6万以上;若有很努力认真者,公司即
便经营辛苦,也是不吝于给予高薪奖励的。
二、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劳保高薪低报,违反劳基法
事实上,由于汇流新闻网没有营收,没有多余的财务人力,我请另一间公司的会计兼管出
勤与薪资发放。由于我经营的多家公司相关薪资发放,都交由各公司会计全权处理,直到
被李O瑾小姐告了“诈欺得利”等案,才跟会计了解发生了什么事。
公司同意李O瑾小姐薪资33000是实领,李O瑾小姐扣掉劳健保自付额并未少领,但会计
做帐时,有1800元是属于膳食费,实际投保薪资为31200元,从法令面来讲并未违法,此
案也获得了劳工局劳检过后并未处罚,以及检察官对本人不起诉处分,证实本人并无诈欺
得利,以及劳保高薪低报之事。
三、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环境脏乱
本公司创业之初,由于缺乏资金,但仍在台北市精华地段,信义区市府捷运站旁租了一间
30坪左右的办公室,租金46000元,同时提供了完整的网络、电信、全新办公室桌椅、会
议室与休息空间。由于成立初期仅六人在该办公室上班,公司希望同事主动维持好公司环
境。
由于本人并不在该间办公室上班,但也花费不少提供了不输于其他小公司的良好空间设备
给员工上班;员工使用办公室后,没有良好卫生习惯,自己不主动维持好环境整洁,将环
境弄脏乱后,却反过头来指控公司环境不佳?由此可知老板多难为!
基于李O瑾小姐给本人的教训,汇流新闻网已于去年10月搬迁至信义区百坪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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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家仍有疑问,欢迎随时至公司参观指教!!
四、李0瑾指控公司不配发电脑,老板小气
由于新公司成立之初,员工不确定是否会待满过试用期,且不少求职者上了几天班就走人
。再加上记者属性特殊,不少媒体外勤记者都自备笔记型电脑,因此公司在面试时,都跟
员工说试用期希望电脑自备,若过了试用期,愿意留在公司发展,公司就会配备电脑。
目前公司内部通过试用期的员工,若提出申请,都由公司配备桌上型或笔记型电脑,并无
李O瑾所说公司不提供电脑情事。但李O瑾只待了三个月多几天,因此照公司规定不配备
电脑,并非公司小气。
五、李O瑾指控公司不发加班费
汇流新闻网在创立时,由于我深知媒体记者的辛苦,再加上本公司不走即时路线,不需充
稿量,因此都跟同仁讲,准时上下班即可,若有特殊情形需要加班,须事前提出,公司会
给付加班费。
本公司所有同仁都遵循此规则,若有提前申请加班经核准者,公司从来不曾不发过加班费
。李O瑾小姐在职期间从未申请过一次加班。
李O瑾小姐离职后向劳工局申请两次劳检,第一次劳工局来并未查出问题,第二次李O瑾
以一张“晚下班几分钟的打卡”,重新申请,指控本公司未核发此几分钟加班费,但该笔
打卡加班李O瑾并未依照公司规定事前提出申请。
台北市劳工局来本公司劳检时表示,由于本公司未订定书面签署之“员工守则”,“虽有
事前口头表示但口说无凭”,无法证明是否有同意李员加班与否;但劳工局可能也知道本
公司遇到了“奥员工”,为了不想因并未发生的加班事实而处罚公司,建议我们支付70元
加班费给她,劳工局会依此认定结案。这就是李O瑾获得了本公司“补发”的70元加班费
由来。
在被李O瑾两次申请劳检后,我本人也发现小公司的确有些规范做的不周全,因此花了一
笔钱请律师拟定了“劳动契约”,所有员工都得签署,并将小公司不熟悉劳基法的漏洞补
齐,这也算是李O瑾事件给的教训。
结语:
整体来说,李O瑾事件是因为其试用期过后要求调薪2000元,被公司所拒绝,要求再改善
一个月后不满所导致。李O瑾小姐为了2000元,于台北市劳工局告了公司二次劳检,并告
我刑事案件,并于多个网络平台诋毁本人与本公司名誉,由于内容多属不实,本公司为捍
卫名誉以及同仁之声誉,才向地检署具状告其公然毁谤。
当老板开公司实在不易,面对政府法规的不断改变,以及少数无良员工的恶整,再加上大
环境的整体经营不善,我也必须要说,汇流新闻网这家公司到现在都还是经营得很辛苦,
由于不强调流量,几乎没有广告收益;但我很自豪地说,该给员工的薪水、福利、待遇,
我一毛都没少发过,也没拖欠过员工一天的薪资。
虽然我不确定公司能支撑多久,会不会因为李O瑾小姐的不断网络抹黑事件,而影响公司
经营,但只要能经营下去的一天,该给员工的就不会少给。
目前汇流新闻网也逐渐走出自己的道路,获得国内几乎所有平台新闻联播,多篇报导常荣
获雅虎首页筛选,以及常有文章获得雅虎新闻排名阅读量名列前茅;也在澳门的“台湾新
媒体学术研讨会”中,被研究新媒体学者主动提及,成为台湾代表性的新媒体之一。
https://i.imgur.com/cNqcLec.jpg
我们在极为有限的资源下努力求生,不敢说做到很好,但即便经历了李O瑾事件,但公司
所有同事仍会秉持着提供好内容,走小而精媒体的原则继续努力撑下去。质疑本公司的网
民,欢迎随时上来汇流新闻网 CNEWS.com.tw 给我们指教,看看是否本网站真如李O瑾
小姐说的内容这么不堪。
另以上内容本人负完全法律责任,公司告李O瑾小姐毁谤虽然失败(李O瑾小姐告我三次
,两次劳工局劳检、一次法院,三次也都未告成),若上述内容李O瑾小姐觉得有一点不
实,欢迎随时提告,让法院来再次验证,看谁是“奥老板”,或是“奥员工”。
以上内容将同步刊登于“汇流新闻网官网”与FB
此文为本帐号使用者所发 声明由负责人所写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12:00
要受雇者自备工具还有理由...贵司网管人员呢?资本跟资讯不对称的情况还告输劳工就大概知道过程了吧
作者: book2381   2017-05-29 00:14:00
我开始相信这篇了,加油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7-05-29 00:15:00
精彩,拉板凳先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7-05-29 00:15:00
推楼上,不过回文者想极力洗回公司评价只能给嘘,理由同楼上我是指1f
作者: funccore (茵茵)   2017-05-29 00:16:00
这样还叫环境不好 我也是醉了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16:00
不觉得会有劳工为了两千块的薪资报酬花上那么大的力气去跟拥有资源的资方媒体争议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5-29 00:16:00
这篇利害在什么地方 如果还有人看不懂就好笑了 XDDDDD
作者: Pharmarette (Little Mouse)   2017-05-29 00:17:00
跟员工借帐号?辛苦了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17:00
照片是搬迁过的地方吧? 只针对当事人当时叙述的事实好像没有落差
作者: perching0120 (烙笔)   2017-05-29 00:18:00
才不点网址冲点阅率咧~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19:00
还在的员工不错啊 有人当出头鸟增加受雇劳工的福利 劳劳相残?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00:19:00
看来指控者当下的描述都是正确的 公司后来也的确有改善至于你自豪的事....XD 你确定伙食费不用投保?
作者: Chakrit (国王的新衣)   2017-05-29 00:20:00
推 呵呵 李小姐脸肿囉 快去告
作者: doomtwtw (("))   2017-05-29 00:20:00
果然是媒体
作者: edcs ( )   2017-05-29 00:20:00
越来越精采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00:21:00
对了 你列了两个第二点的样子 一个数字2 一个中文二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7-05-29 00:21:00
台女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5-29 00:22:00
伙食费 内文不是有送劳工局审核? 还是劳工局渎职没罚?
作者: xd630606 (dark knight)   2017-05-29 00:23:00
会爆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7-05-29 00:23:00
写得很好的公关文,但事实如何真的只有当事者知道了
作者: a03520 (捏捏)   2017-05-29 00:24:00
老板论述合情合理给推,只有一个问题想问,老板文章里说不冲稿数,可是您的员工又说每天要交五篇稿,不然会增加同事负担,到底谁的版本正确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25:00
纯粹觉得劳工要自备电脑跟软件 还理所当然觉得扯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5-29 00:25:00
基本稿数跟冲稿数 还是有分别吧? 要不然大家每天都交一篇这样 这也不合理吧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26:00
下次当兵跟当警察要先自备枪枝了 难怪民间一堆预备军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7-05-29 00:27:00
配发电脑这点,如果面试时就有说试用期要自备,试用期过再配发的话,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27:00
对了 支持原po在提告 吃人不吐骨头是什么形容词...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00:27:00
控诉者有说她自己的伙食费投保有补 所以不罚 但是这老板自爆大家都没投保 不是针对投诉者而已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28:00
大家都OO 只有你提告 这种说法 在劳资争议很多老板都讲过简单说就是遇到一个懂法的不好欺负就森气气了...
作者: funccore (茵茵)   2017-05-29 00:29:00
我认识的记者多的是自己带电脑的 公配的反而不适应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30:00
公配的很烂 变相要劳工自备啊XD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00:30:00
然后自备工具部分 除非员工自己安装商业版 不然像office家用版在商业环境使用都是侵权 抓到最高罚上千万的样子
作者: funccore (茵茵)   2017-05-29 00:30:00
而且事主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从事媒体业了 面试前没询问吗?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31:00
光是软件授权就挂了啦...身为媒体不懂法令还要劳工指教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5-29 00:31:00
自备工具在隔壁板大概会被嘘到x3
作者: MacPerson (Gary)   2017-05-29 00:31:00
快要真相大白了......
作者: t64141 (榕树)   2017-05-29 00:32:00
"必需"自备电脑的部分的确不好,这颗雷满大的,继续拉板凳观望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32:00
摆明了看你们劳工没有啊 不求合法合理 只流于 习俗形式
作者: sp7763 (Rong)   2017-05-29 00:33:00
公司负责人在商业登记中有公开,但你无权公布李小姐的本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33:00
大家都这样 所以ooo 那哪有什么新媒体可言...QQ
作者: MacPerson (Gary)   2017-05-29 00:33:00
晚下班几分钟,申请加班? 这也行 我早成大富翁!
作者: sp7763 (Rong)   2017-05-29 00:34:00
此外,劳健保应该依经常性薪资投保,不可用补助规避,这件事没有合法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5-29 00:34:00
然后考评也没有能参考的kpi,直属长官说了算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枫)   2017-05-29 00:35:00
我以前工作也自带电脑啊,之后公司就配电脑给我了
作者: funccore (茵茵)   2017-05-29 00:35:00
自己玩十分钟下班没报加班 不知道该说是懂法还找麻烦了
作者: MacPerson (Gary)   2017-05-29 00:36:00
Kpi是狗屎好吗?相信kpi的是刚出社会的吗?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5-29 00:37:00
比起主观的工作态度,我宁可信kpi,科科
作者: a72737363 (CatRonnie)   2017-05-29 00:38:00
太长失败。就法院认证了
作者: funccore (茵茵)   2017-05-29 00:38:00
为了申请几十块的加班费 去投诉劳工局 我也觉得事主很有毅力 佩服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枫)   2017-05-29 00:39:00
kpi每个公司用法 执行方式不同。 不要乱开图砲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39:00
看怎么定义kpi...订到永远都很差也可以...十分钟加班那个纯粹是找洞告吧 双方不起诉就玩成这样
作者: a03520 (捏捏)   2017-05-29 00:40:00
kpi 是狗屎+1,加薪与否本来就不是公平的
作者: diaogaro (真心爱台)   2017-05-29 00:42:00
看来事主也只是针对自己有利的陈述而已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42:00
虽然不认识事主 也真的有可能是很差的受雇者 但玩成这样客观来看 两边资源跟资讯不对等 现在弄成跟九大派围攻一样也不会改变贵司原本违法或她具体陈述的事实啊...玩到最后也不用讲理了 拼银弹 有钱找律师慢慢完的赢
作者: t64141 (榕树)   2017-05-29 00:51:00
题外话,稍微扫了一下你们家文章,品质还不错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7-05-29 00:51:00
作者: rorobus (爆笑)   2017-05-29 00:52:00
请各位乡民真的要了解真相,我老板个性就是这么坦荡荡,要不是这回李小姐过头了,我们也不会想要出来说话,对错要分,在社会生存基本道理要有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7-05-29 00:52:00
ptt帐号不得出借或共用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7-05-29 00:52:00
讲一堆有的没的 就是被法院认证了还想怎样
作者: diaogaro (真心爱台)   2017-05-29 00:54:00
不起诉叫法院认证 那事主不同样也被认证XDDDDD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7-05-29 00:57:00
而且公布劳工个资很爽齁 身为公司负责人竟然还怕被指控
作者: diaogaro (真心爱台)   2017-05-29 00:57:00
还有劳工局跟劳保局认证XDDDDD公司负责人要具名 写报导也具名啊 呵呵
作者: groupie (再见浊水溪)   2017-05-29 00:58:00
公司因为李小姐而工作环境变好,不错啊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0:59:00
不过我是觉得齁 学媒体的手段都不会太好看 例如分身偷推文先学会带风向根本是lv.1...XD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00:59:00
建议老板还是把几个逻辑差只会拍马屁的员工约谈吧 身为讯息提供产业 逻辑差又爱加入个人观点 要怎么客观提供正确讯息?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7-05-29 01:00:00
写报导具名跟劳资纠纷不同好吗 不要只会转移话题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1:00:00
我觉得留任员工真的要感谢事主替他们增加福利跟法律保障不然老板那么辛苦那么忙 哪想的到帮你们换办公室跟签契约?
作者: diaogaro (真心爱台)   2017-05-29 01:01:00
急着嘘的人现在又在暗指人家开分身囉 呵呵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01:01:00
https://i.imgur.com/i9Ch3sK.jpg 贵公司有人叫编辑部?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7-05-29 01:01:00
看来李小姐指控拿媒体资源替自家说话 的确值得参考
作者: rorobus (爆笑)   2017-05-29 01:03:00
真的也不想解释什么法院认证,下一个耸动标题唬人,简单说如果真的法院认证不好,干嘛还是很多来应征的人
作者: humor12314 (Yang)   2017-05-29 01:05:00
只看到一直没重点反复嘘 然后又暗指人家开分身 真有证据直接去跟版务检举不就好了干脆说在下面推嘘文的都分身算了被指控的要提出证据 没被指控的 随便说公司环境脏乱大家就信了 蒸蚌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1:09:00
看IP囉~还有请看使用者条款 泄泄~
作者: BIGBBB (yaaaa)   2017-05-29 01:10:00
啊刚那个贵公司说咬我啊笨蛋的同仁呢?
作者: planetQ (STELLA)   2017-05-29 01:14:00
自备电脑虽然不太ok,但这点应该是进去前就知道的吧
作者: BIGBBB (yaaaa)   2017-05-29 01:16:00
中二的员工先管一管啦学人当老板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01:21:00
sun辛苦了 原来贵公司的薪资如此的高 还要战斗到1点XDDDDD
作者: humor12314 (Yang)   2017-05-29 01:22:00
某B好凶哦 不知道怎么护航就快贴标签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7-05-29 01:24:00
我觉得可以,我站老板这边欸嘿另外不懂嘘的人为何可以持续高潮这么久
作者: rorobus (爆笑)   2017-05-29 01:25:00
自备电脑?也是都有配笔电给员工使用啊,而且还是买新的,是不是可以请以上有疑虑的乡民都来本公司参观了解一下,一个个要回答很累,最后还是要说,请李小姐不要散播不实谣言,真的困了要来睡了
作者: owLyc (owL_yc)   2017-05-29 01:27:00
推 资方肯出来回答! 真相越辩越明(?)
作者: catchy (抓到了)   2017-05-29 01:29:00
在这说挺资方好像会被围剿?
作者: weiyumystery (欸嘿嘿)   2017-05-29 01:30:00
一边是台湾资方 一边是台女 实在很难决定支持哪边
作者: catchy (抓到了)   2017-05-29 01:31:00
台女又挺不太下去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1:34:00
员工不要跳针啦...你们老板自己说三个月才会配电脑逻辑怎么跟某个考不律师选不上议员的很像喜欢办辨论跟讲座拉赞助 不来算你输? 根据你们大老板的文要不要看清楚点?没有挺不挺谁的问题吧...两边都不起诉处分啊~XD原本的员工比较像得了便宜 乍看都是老板给的~坦荡荡QQ
作者: winwinnow (现在过去未来)   2017-05-29 01:46:00
一直乱嘘的人护航的嘴脸也太难看
作者: AlphaMC (偶尔出声)   2017-05-29 02:02:00
机构负责人姓名本来就是公开资讯,但公布一般个人姓名则是涉嫌触犯个资法,更不会因为"对方如此做,所以我也这样" 就合法,不然社会上也很多以暴制暴甚至杀人放火的程度,怎么不跟进呢
作者: l314520 (一生一世我爱你)   2017-05-29 02:03:00
只有我觉得嘴邱成这样 被公布刚好而已吗呵呵
作者: phosgrapho   2017-05-29 02:16:00
没少给 不是应该的吗?这有啥自豪的? 烂公司才喜欢这种说词。新创又缺资金的公司,电脑又想省的,会给加班费 ?,别骗三岁小孩好吗?
作者: ooorrri (Rei)   2017-05-29 02:31:00
置板凳,等原po
作者: phosgrapho   2017-05-29 02:32:00
最痛恨那种明明就只是劳基法低标,还一付要人感恩戴德似的。
作者: thomaschion (老汤)   2017-05-29 02:39:00
完全没听过这个媒体欸?看了这篇更不想看了
作者: luckydogasdf (marco)   2017-05-29 03:03:00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3:14:00
修文了 不过原事主还想继续玩的话可以寄信有备份留底 XD
作者: tadshift2 (煞气的毛)   2017-05-29 03:32:00
叫员工自备电脑的,用盗版软件是算公司的喔,办公用软件都不便宜,一般劳工是不会买的,有也是个人版或家庭版软件,你确定叫劳工自备电脑没问题?要不要检举看看?
作者: yesman1214 (礼品找我)   2017-05-29 03:33:00
同是创业者,真的辛苦啦,这里薪水版太多鲁蛇,能力差还要求一堆不理性的一堆,可以无视了
作者: tadshift2 (煞气的毛)   2017-05-29 03:36:00
软件授权问题都搞不懂,还讲得理直气壮
作者: teresa5671 (pppppp000)   2017-05-29 03:37:00
要员工自备电脑跟软件真的不可取,就算面试时有告知又怎样?劳工为了一份工作也只能先答应啊!说的自己有先告知好像没错一样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03:38:00
作者: tadshift2 (煞气的毛)   2017-05-29 03:40:00
要不要去google看看叫员工自备电脑的公司在互联网(ptt外)是怎么评论的,还有员工自备电脑的违法争议问题有种就自己检举自己微软来看公司员工所有电脑,包含自备的是否都有合法授权,不是要自清?就不要自家员工被抓到就全推给员工个人行为
作者: groupie (再见浊水溪)   2017-05-29 05:15:00
这楼主的回应在在反映事主所说的可信度很高,这公司处理事情竟然是这样(尤其还是劳资纠纷),还居然是传媒,专业度在哪里?
作者: sdriver (日夜颠倒)   2017-05-29 05:51:00
唉公司竟然上网跟员工对呛....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7-05-29 05:54:00
逻辑不合理,试用期过了却以工作奇差不予调薪?常迟到?
作者: goodga ( )   2017-05-29 05:55:00
光是试用期先嘘一下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7-05-29 06:04:00
说自己全额出资,等说要调薪又说自己非直属主管,干,阿你不就是老板,三讲四漏气是怎样...
作者: groupie (再见浊水溪)   2017-05-29 06:14:00
上网跟员工对呛是一回事,最糟糕的是呛网友,这种处理方式不怕客户看到吗?
作者: Sniqow (Sniqow)   2017-05-29 06:37:00
全额出资和非直属主管有冲突吗?楼上
作者: OhMyHair (QQQQQQQQ毛毛毛毛毛毛)   2017-05-29 06:43:00
到底嘘的人有没有在看文章 不过还是直接直播对质 我觉得比较清楚
作者: alice822 (梅露)   2017-05-29 06:50:00
过试用期就调薪是哪里的规定?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7-05-29 07:00:00
出资跟非直属主管没直接关系啊,你家股东跟大老板会知道你每天工作情况?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7-05-29 07:22:00
其他先不说,光要员工自备电脑就觉得很鸟.....员工去你公司上班,基本上公务所需物品就是公司要提供买几台电脑公务机不为过吧,以前我们公司还2、3台给你挑就算他短期离职,你之后新应征进来的员工也能续用啊若薪资真如你说的这么高,连几台电脑都买不起很怪- -只是外出采访用的文字小笔电或平板,几千或一万多就有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17-05-29 07:46:00
根本就私人恩怨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7-05-29 08:04:00
嘘自备电脑还理所当然。什么面试已经讲好,如果面试当场求职者说没办法你们能录取他并生出电脑给他吗?转嫁成本还把自己讲得那么好听。
作者: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17-05-29 08:09:00
感觉原文员工不是只为了那几千块而开告 应该还有更多纠纷比如可能未达绩效 造成同事间or主管的排挤 不愉快之事毕竟会弄到公司这么多人批评她 说没结怨应该不大可能
作者: edcs ( )   2017-05-29 08:23:00
连笔电都买不起学人家开什么公司
作者: RLCorn (山氣日夕佳)   2017-05-29 08:23:00
老板跟员工想得永远不可能一样
作者: a03520 (捏捏)   2017-05-29 08:24:00
其实老板最一开始还没修改过的文自己也点出公司很多问题,不过被检举后有改善还算好,但是贵公司正义的员工的逻辑跟记忆力实在是...
作者: sc1 (sc1)   2017-05-29 08:30:00
美加华人的youtube自媒体比台制品、媒体名嘴好得多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08:30:00
早安嘘 半夜竟用自备笔电撑公司到3点 领这样 理组都要笑了
作者: Dvallina (永远,是多远?)   2017-05-29 08:32:00
起薪优于劳基法好自豪?????
作者: sc1 (sc1)   2017-05-29 08:33:00
事实自有ptt乡民评断本尊已指示检察官分案调查"行政院国发基金创业天使计画"案件之受理、审议及后续育成辅导有无不法情事
作者: elmo0155 (拉面)   2017-05-29 08:39:00
这种对质都各说各话挑自己有利的讲拉
作者: a87569650   2017-05-29 08:41:00
推理严谨??
作者: chunga ( (ノ‵□′)ノ)   2017-05-29 08:42:00
给箭头,乡民能做的就是拉椅子边吃鸡排喝珍奶观战
作者: bluesofsky (毛病小五郎(口+口 )a)   2017-05-29 08:42:00
被认证还唉唉叫
作者: chister ( )   2017-05-29 08:44:00
1800膳食费依法也要纳保 你确实违法了试用期电脑自备是真的满小气的
作者: sc1 (sc1)   2017-05-29 08:47:00
通通上通告 露脸脱口罩 辩论会
作者: a87569650   2017-05-29 08:49:00
嘘一下 台湾法律可是不能有试用期的
作者: chister ( )   2017-05-29 08:51:00
楼上不要造谣 台湾法律从未规范不能有试用期
作者: tina3 (超巨大蚯蚓)   2017-05-29 08:51:00
试用期你还真好意思
作者: chister ( )   2017-05-29 08:52:00
从老板这篇看来是确实有违法高薪低报 只不过后来补给钱所以才变合法
作者: chunga ( (ノ‵□′)ノ)   2017-05-29 08:53:00
劳保局QA:https://goo.gl/BLJDLR 伙食费是要列入月投保薪
作者: meowgy (sky)   2017-05-29 08:53:00
没规定试用期要调薪; 但自备电脑这事完全不能赞成老板的说
作者: RadiationXen (Xen)   2017-05-29 08:54:00
跳出来澄清是很棒啦,但你自己也站不住脚
作者: meowgy (sky)   2017-05-29 08:54:00
法,就算只来上一天,电脑是吃饭工具,也是要老板准备的,从电脑这事听起来这老板就...,走人是对的
作者: tadshift2 (煞气的毛)   2017-05-29 08:59:00
文章要改几次?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5-29 09:05:00
膳食费一个月2400是免税额,但是还是要算在劳健保投保费里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09:30:00
早餐嘘 早上上班都快被晒昏 sun你出外采访 要记得补充水分我会在冷气房祝福你采访顺利 嘻嘻
作者: oherman (qq)   2017-05-29 09:33:00
很多公司要员工责任制又变相不准申请加班费是常态大概概都是“员工自愿免钱”加班这套说辞,而且提供工具工具本来就是雇者的责任,难道他试用期间不用工作?
作者: v9290026 (CH)   2017-05-29 09:40:00
作者: unicornGL (Meion)   2017-05-29 09:44:00
看回文一肚子火,嘘爆妳
作者: oherman (qq)   2017-05-29 09:45:00
面试有告知要做违法的事就能当是合法?神逻辑…
作者: AlphaMC (偶尔出声)   2017-05-29 09:45:00
"当事人在其中一家公司工作把其他他根本没进去过的公司一起牵拖下水的心态我也是很好奇啦"不是好奇吧,根本是一丘之貂,明明做着同样的事情不晓得有什么好说嘴,就是一副你做我也做的心态,另外,改文可以大方讲,不必顾左右而言他的模糊话题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17-05-29 09:52:00
就事论事,无论试用期与否公司都应该配笔电给员工,不过试用期后调薪则是看公司高兴,双方都有不合理的地方,所以给箭头
作者: rorobus (爆笑)   2017-05-29 09:52:00
李小姐,我想不会有员工跟老板说话会常态性录音的吧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05-29 09:57:00
留任员工真的要感谢事主替他们增加福利跟法律保障 +1
作者: rorobus (爆笑)   2017-05-29 09:59:00
基本上老板在员工上班时就会配笔电了,这点也不用在嘴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05-29 09:59:00
雇主默许员工使用非商业版软件 BSA还不快来抓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5-29 10:01:00
如果同事都是180.217那样,我应该也会常态性录音吧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7-05-29 10:03:00
所以老板到底有没有在上班第一天就配笔电,这篇说没有楼上R开头的板友又说有,好乱啊其实看你们同事这样留言的口气,感觉双方在公司很不愉快而且小圈圈挺明显的,感觉会提告不只是为了几十元加班费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5-29 10:05:00
内部整合一下吧,不要跟自家老板互打脸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17-05-29 10:18:00
欸那个~~伙食费现在是要列入投保薪资的唷~~请你们要记得更改投保级距喔~~而且现在的伙食费是2,400~~FYI!!
作者: sp7763 (Rong)   2017-05-29 10:33:00
一直回避版友问题就好了啊,还一直拿原po出来鞭
作者: chenga (AAAAAA)   2017-05-29 10:39:00
真的觉得你辛苦了 领那么少还要用自己的电脑加班到半夜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7-05-29 10:53:00
都被法院认证了,真觉得公司没那么不堪就再提上诉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0:59:00
推老板出来清楚回应...但看到很多嘘文的观念跟半桶水的回应,为台湾未来感到堪忧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1:19:00
楼上是推老板清楚且大方承认违法吗XDD 台湾未来真的堪忧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1:32:00
楼上很有电视民嘴蔻蔻姐的既视感,帽子扣的冠冕堂皇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1:39:00
我哪有扣帽子? 不然你推什么? 老板文中除了有改善 哪里值得推的? (改善是指如工作空间改善)随便扣人"名"嘴的帽子 你的既视感是因为在照镜子吗?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1:47:00
抱歉,看到你推文我把你联想成令人作恶的民嘴,在此跟你道歉,是我不对
作者: abomb (A级炸弹)   2017-05-29 11:49:00
一堆不知为嘘而须 看了就好笑
作者: yooze (电梯)   2017-05-29 11:58:00
公司问题在哪?事主自己告不成上来讨拍 大家还挺成这样 笑死人 有够盲目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2:16:00
自备电脑有争议,那业务自备交通工具大家怎么看?请厉害的大大解惑一下,谢谢
作者: TimeFly55 (TiMeFlY)   2017-05-29 12:19:00
还是有支持妳的人…加油…天眼通会倒闭正是因为有这种恶劣的前员工 劣币驱逐良币 平台的资讯不对称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7-05-29 12:27:00
我觉得加班费和自备电脑两件事公司都没什么错啊,自己不报然后去检举不给加班费是哪招?还是其实有报但是被主管挡了?有待举证,此外试用期过了才配电脑这点如果一开始就谈好也接受了,那事后拿出来批评的点是...?男女朋友分手翻旧帐吗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2:35:00
自备电脑争议在于 例如有用到office好了 一般人自己电脑里都灌家用版 在商业办公使用就是侵权 这个员工自己去检举就好笑了公司私下做就算了 但大方在网络上说“我就是这样做的” 是不是太大胆了?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2:45:00
现在不是有很多Open Office应该没有侵权问题吧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2:45:00
午餐用公司在我还没报到就配给我的笔电跟外接24'萤幕嘘还open office勒 商用软件 笔电都想省的公司说会多照顾员工我是马上就信了啦 I信了U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2:56:00
这间公司要自备电脑条件好不但也没有不合理、不合法,任职前都已表明状况,如PO文资讯所述没有带有欺骗,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2:58:00
这种人早该被资遣 还一堆人帮腔 笑死 女森真的很有优势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2:59:00
业务自备交通工具,水电、木职工自备手工具等,都是很常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2:59:00
双方都没有不合法这已地检劳工局认证了 单纯就是看一堆员工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2:59:00
原po就狂带风向乱造谣 一堆人看事主是女森就高潮了啊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3:00:00
见的征才条件,怎么自备电脑就变成万恶的雇主了!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3:00:00
跑出来围剿前同事觉得可议 更不用说某员工这两天的态度简单说啦 看一家公司好不好 就看留下来的人就知道了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01:00
有人搞不清楚雇佣 委任 委托 的关系吗?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3:02:00
笑死 我的行业车贴一年20万左右 部分公司还有在配公司车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3:03:00
而且原文已有补充有提供电脑使用 只是没有提供个人笔电而已一堆人还在跳针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03:00
不是都是一堆女森吗 难怪事主上班要录音QQ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3:04:00
自备笔电没补助 来跟我说很正常 只能替你过去受的苦难叹气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04:00
女人最会为难女人了...怕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3:05:00
有人持续跳针中 拍拍
作者: winwinnow (现在过去未来)   2017-05-29 13:05:00
所以公司的问题到底在哪?根本是台女自己心有不甘断章取义来这黑前雇主而已 真有违法危害告不成投诉不成?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3:05:00
资深记者领4-6万多 吵赢了也还是记者 吵输了是吵输的记者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06:00
违法已补正 其他就是措施跟文化的问题 只是劳工们大概别有心结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3:08:00
违法的部分都是内部沟通错误 老板原本认定的都不是事实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3:08:00
薪资条件的架构下已包含自备电脑的条件,只能说该公司给薪条件不好,但并不能说该司违法或是恶质雇主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3:10:00
事主就只讲对自己有利的 不利的就当作不知道薪资原是28k 事主自己说他在自由33k 雇主也给她了 不知道是在哀什么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11:00
两边当事人都一样啊 媒体人意外吗? 避重就轻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3:11:00
本版对于恶雇主的定义越来越严格了也是啦 看看社会上在造谣的都谁 先造谣先赢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3:13:00
所以投诉者造谣了什么??除了人的斗争 这很难说对错 投诉者在天眼通造谣了什么?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3:23:00
意图散布不符合事实状况的言论就是造谣,看原PO是正义感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3:24:00
所以我在问散布什么不符合事实的阿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5-29 13:25:00
的呐喊,还是利益损失报复者嘴脸..各位看倌不要深陷其中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26:00
我是觉得雇主愿意改善应该给推啦...不过噢 谁先提高森气气又告不赢人家想玩银弹游戏的很清楚啊个别事件独立来看 都是不起诉处分 但雇主有补正才不罚 很简单吧
作者: s9234140 (麻淑菸酒生)   2017-05-29 13:32:00
自己要准备电脑就给嘘
作者: Hanbor ( )   2017-05-29 13:37:00
叙述事实就被提告起诉 难怪天眼通玩不下去啊 连平台一天到晚都被资方告 然后不起诉 QQ劳方跟资方谁有经济地位跟收集保全证据的能力 应该不用说明吧?
作者: remem (浩气)   2017-05-29 13:40:00
我只是觉得有些人看到雇主就急着嘘 很无言而已
作者: j02850 (Blues)   2017-05-29 13:41:00
公关文给嘘 你下面挑人回复还是没正面回应啊呵呵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5-29 13:47:00
"看看社会上在造谣的都谁 先造谣先赢" <== 真的无言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3:54:00
午睡起床嘘 我哪里说雇主违法了 其他人哪里说雇主违法了这些员工在雇主的眼前围剿前同事 是宣誓效忠还是义愤填膺??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5-29 13:58:00
好多ip都长得很像,怕怕
作者: tbere2002 (玩命阿飘)   2017-05-29 14:25:00
嗯 至少勇于面对 且说明有条例 给推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7-05-29 14:46:00
员工不跟着围剿就同路人也干不下去了跟名嘴有点相像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7-05-29 15:08:00
竟然有人认为员工要自备电脑是正常的,开眼界- -业务都会有公家车或是补贴油钱啊,连电脑钱都省的公司最基本该给员工的配备都做不到,要说会对员工多好实在不太相信,我工作这么多年还没遇过叫你电脑自备的常讲电话的职务也会配公用手机,公用品若员工用不习惯当然可以改用自己的,但你该给员工的公用品还是要给啊
作者: lkslch   2017-05-29 15:36:00
撇开你们之间的恩怨不管谁对谁错 公开劳工姓名真的很不妥^_^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5-29 15:39:00
其实他们现在也没有劳雇关系了 谈不上什么资方劳方了XD顶多就个人对公司 这种关系吧
作者: flyerknight (苍龙飞虹)   2017-05-29 15:44:00
发声明稿前都不确认相关细节,一直在修文@@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17-05-29 16:06:00
同情 XD
作者: vanattenhove (van)   2017-05-29 16:25:00
老板那种急着澄清 如果是郭台铭应该不会急着上ptt澄清吧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7-05-29 16:51:00
因为养了很多人资可以消毒啊哈哈哈哈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7-05-29 17:18:00
不论是不是试用期,公司本来就有义务配给电脑,还有所谓的膳食费也不合理正职过了给33000还要精打细算,要说其他人领4到6万我是不相信
作者: sc1 (sc1)   2017-05-29 17:32:00
电脑的照片咧?财产编号?
作者: phosgrapho   2017-05-29 17:45:00
优于劳基法本来就应该,根本不用提出来 装可怜好吗?,不然你敢低于吗? LOL惯老板最爱说 "该给的都给了"。其实也不过是底标而已,就像现在也没人会拿大学毕业来嘴。
作者: j02850 (Blues)   2017-05-29 17:49:00
我没有问题 但你也没回答其他人问题啊呵呵
作者: phosgrapho   2017-05-29 17:52:00
看回文就知道 无风不起浪 一定两边都有问题,惯老板就别一付受害者的嘴脸了 LOL.
作者: fim (不空)   2017-05-29 18:22:00
网络公审?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8:25:00
下班开心嘘 雨停没啊? 话说到现在都还1800的公司也够囧了不过也还是又合法又优于劳基法啦 棒棒 多么适合sun来领0_<
作者: shuen1217 (Rebecca)   2017-05-29 18:31:00
试用期没电脑真的很小气... 电脑是公司的 人离职还公司就是了@@ 为啥试用期就不给啊有经验的编辑才给33000,很难想像新鲜人领快40000 xd
作者: whoweare (???)   2017-05-29 19:11:00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7-05-29 19:47:00
吃个饭饭嘘 好奇一问 昨晚这么多180.217挺公司到晚上10点睡觉都准时吗? 熬夜会导致男性阳痿 女性变丑 记得要多补眠
作者: jizz56 (保守你的心)   2017-05-29 20:07:00
哈哈媒体业哈哈光自备电脑 就...
作者: sc1 (sc1)   2017-05-29 20:37:00
国发基金评审属实 不如YouTube其他自媒体
作者: sunger (松嘎动没条)   2017-05-29 22:06:00
一堆嘘文的 真的是来秀下限的 开眼界了
作者: jhanzxc (JHAN)   2017-05-30 00:48:00
先抓紧裤子观望一下
作者: yylin3266 (Edwardnick)   2017-05-30 00:59:00
你应该算广义的文字工作者吧?“一昧”是什么意思?
作者: kirry (kirry)   2017-05-30 04:34:00
试用期自备电脑..好险他不是去做cnc的 试用期还自备车床类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5-30 07:43:00
新办公室不错喔
作者: ayenyayaya (ayenya)   2018-05-30 07:48:00
反正1不是法院认证 2就是你们废物法务整个fire掉 笑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艳油剂是他)   2018-05-30 07:49:00
这已知用火啊
作者: ayenyayaya (ayenya)   2018-05-30 07:50:00
公司告输个体户是不是有啥问题......
作者: anyu0805 (维尼)   2018-05-30 07:50:00
双方战的不要不要的,风向出来了没??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5-30 07:51:00
不要以为字比较多就能带风向喇 这种鸟公司没讨论价值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8-05-30 07:52:00
要是如你所说 那法务跟律师太弱 该检讨了吧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8-05-30 07:58:00
双方各说各话避重就轻,风向难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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