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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夹202号房抓奸!他隔壁听妻、小王叫忍8小时 妻:帮打手枪叫床
高雄市一名连姓男子发现邱姓妻子和吕姓小王开房间,他找来朋友租下妻子两旁的房间,
听到两人的激情声,忍下心中愤怒,守株待兔8小时抓奸。但邱女否认两人有发生关系,
强调她仅动手和动口,“我只是帮他打手枪,他要求想听叫床声帮他完事。”但二审法官
不采信两人的辩词,判赔连50万元精神抚慰金。
判决指出,连男指控,2015年10月1日凌晨1时许,妻子和她的同事吕男住进汽车旅馆的
202号房,并于凌晨1时许至上午9时期间,在房间内嘿咻,“我跟我朋友各租了该汽车旅
馆的房间,把202号房夹在中间,我朋友叫我在房间等消息,我在隔壁有听到被告两人做
爱的声音,就是叫的声音。”
连男说,第二天早上,等妻子和小王用完早餐回到202房,趁他们开门时一起进入并报案
。他认为,两人的行为让他精神受极大痛苦,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200万元;另外,委托
征信社调查花费66万元,应连带赔偿此笔费用,共求偿266万元。
邱女否认和吕男发生性行为,她辩称,和吕为处理与其他人的投资纠纷,当晚才投宿汽车
旅馆,但她身上没钱才和吕住同一间,并应对方要求帮忙打手枪,且发出呻吟声。吕男也
否认两人有嘿咻,他辩称,只是看完A片后,欲火难耐,要求邱帮他打手枪而已,且连请
求精神慰抚的金额过高。刑事部分,邱女被判4月徒刑、吕男被判3月确定,都可易科罚金
。高雄分院法官表示,两人同宿的房间床单发现混合两人的DNA,且若像被告所说并未发
生性行为,邱仅应吕要求帮打手枪,并因而配合发出性行为叫声,实有违一般经验法则,
所辩有违常理,难予采信;且吕在警讯时自承投宿期间,有和邱发生一次性行为,因此
判两人赔5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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