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台电公司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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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干贮水保卡关 遭新北市府退13次不予核定 台电:年底除役在即 今提诉愿救济
3.完整新闻内文:
发表日期:2018-05-23
针对核一厂干贮设施水保计画第2次变更设计案,新北市府于4月23日做出不予核定的处分
,台电今(23)日正式递状提起诉愿,盼主管机关农委会协助厘清争议。台电表示,干贮
设施是核一除役的起手式,如果不能启用,攸关非核家园目标的达成,台电深知干贮设施
地点水保的重要性,更注重大台北地区对干贮设施安全的疑虑,因此,即便干贮场地并非
位于土石流潜势区,台电仍然愿意进行土石流调查,未料虽经4年多努力,仍遭13次退件
,至今无法让水保计画获得核可。
台电解释,核一厂1号机预定今(107)年底将除役,核能电厂于永久停转后,首先须将用
过核燃料移至乾式贮存设施内暂放,因此干贮设施是除役工作顺利推展重要的起手式,年
底展开除役后干贮设施如仍无法启用,将导致用过燃料棒必须继续放在反应器炉心,进而
无法落实除役工作。
台电指出,本案水保计画早已于99年经新北市府核定,并于102年施作完成,同时向新北
市府申报水保计画竣工,并依水保审监办法于102年11月7日将第2次变更设计送新北市审
查,此后至107年4月间超过4年的时间,共计遭退件13次,过程中台电虽努力依照审查意
见补正,经水保专业团队协助,拿出理论与实务依据回复说明,惟新北市府农业局于今(1
07)年4月23回函最后作出不予核定的处分,将水保计画变更设计全案退回台电。
综观13次退件的过程中,台电表示,新北市府卡水保计画有四种方式,包括:“审查时程
刻意延宕”、“提出超过学理专业的意见”、“一再重复审查意见”以及“立场前后矛盾
”的情况,令台电无所适从。
在“审查时程刻意延宕”方面,台电举例,在变更设计审查过程中,第十二次审查过程拖
了半年才检还水保计画并要求台电答复说明,有违正常程序,明显刻意拖延。
在“超乎学理专业”部份,台电指出,新北市府于审查意见中质疑台电公司针对地质破坏
模式的预估,取用圆弧破坏模式,为何不采取最严重的“平面破坏模式(如顺向坡)”进行
预估?台电自第3次回复审查意见起即解释,现场地质经钻探确认为“凝灰角砾岩”,学
理上不会有连续弱面,不可能发生平面破坏,新北市府之质疑与要求不合学理,孰料新北
市府无视答复内容,更无视学理专业,一再重复提问,直至第13次退件。
在“一再重复审查意见”方面,新北市府自第8次起质疑“指沟侵蚀”评估范围为何只评
估1公里?依据何在?台电公司早已言明评估范围为5公里,数字白纸黑字,新北市府视若
无睹,令人无奈。
最让台电不解的是新北市府在审查过程中“前后矛盾”的态度,例如台电分析暴雨时地下
水位参数采常时水位+5m进行评估,此为民国99年新北市府已核定的标准,但是审查过程
中,新北市府却突然要求台电暴雨时地下水位参数采取常时水位+7.77m进行评估,与新北
市府先前核定的标准完全不同,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微型椿参数采33度”上。
台电强调,核一干贮设施之设施安全问题,台电于规划时即已详尽分析,充分考量各种状
况,如豪雨、地震、土石流或火山等,均确认设施安全无虞,并经过原能会认可。而干贮
设施之水保计画,经台电委托专业水保技术团队评估,亦皆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相关法
规要求,同时为配合地方主管机关彻底检视水土保持风险,台电当依市府审查意见进行完
整改善,对于新北市府审查期间出现种种不合理的情况,台电深感不解与失望,为使未来
核一除役能如期完成,干贮设施必须尽早启用,台电不得已依法递状提诉愿救济。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taipower.com.tw/tc/news_info.aspx?id=1425&chk=3810150d-3198-4f21-9
5fd-cbe034cfd7c8&mid=17
5.备注:
新北市不欢迎核废料,请台电放布基纳法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