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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父异母哥哥 性侵妹妹18次判刑6年
2018-05-24 14:16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男子阿强(化名)从2008年开始,与当时年仅14岁、同
父异母的妹妹小兰(化名)发生性行为,犯行持续了约2年,总计18次,新北地院合议庭
斥责他所为影响被害人身心发展,考量他犯后认罪,妹妹也表示愿意原谅,依对未满14岁
女子为性交、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18罪,判刑6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阿强从2007年开始,与妹妹及家人同居,但他却趁家人不在时,在未违反妹妹
意愿下,与她发生性行为,犯行持续至2011年间,总计18次,后因小兰报案,全案才曝光
。
阿强坦承犯行,合议庭认为他身为兄长,却与性智识及判断能力未臻全然成熟的妹妹发生
性行为,所为影响被害人身心发展,考量他犯后认罪,妹妹也表示愿意原谅,判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