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吴茂昆任校长时兼任庆富集团基金会董事 徐国勇:属非营利性质,不必校方同意
3.完整新闻内文:
教育部长吴茂昆4月上台后,火速退回台大校长遴选的人事任命案,没想到吴本人2012年
到2014 年,担任东华大学校长期间,担任庆富集团“陈水来文教基金会”董事,也被立
委质疑未向教育部申报,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今(24)日为吴辩护,强调大学教职员兼职
规定,“仅针对营利事业”,吴茂昆担任基金会董事属于“非营利”性质,“不必校方同
意。”
台大校长遴选当选人管中闵,去年6月担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未经台大校方同意兼任
该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其引发的“违法兼职”争议,迄今仍然持续延烧,4月初代表法
务部,出席教育部台大校长遴选争议“跨部会小组”的法务部次长蔡碧仲,昨天在立法院
备询时,针对吴茂昆兼任“陈水来文教基金会”董事表示,“吴茂昆违法,不代表管中闵
可以违法。”
今天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再度有媒体追问蔡碧仲说法,是否表示法务部认定吴茂昆“违
法兼职”,徐国勇表示,基金会属公益性质性质,不能营利,“这在民法规定得很清楚,
教职员不能兼职,我们指的营利事业,吴茂昆担任董事的基金会不是营利事业,不必校方
同意,没有违法的问题。”
徐表示,吴茂昆针对基金会董事兼职问题,已把相关争议讲清楚,向社会大众说明,同时
也清楚表示,“若有违法会下台”。
针对蔡碧仲“吴茂昆违法,不代表管中闵可以违法”说法,徐国勇强调,不管吴部长有无
违法,在法律上,一个人不可以用他人也违法,主张自己违法正当,不能以人违法主张自
己行为合法,蔡碧仲政务次长讲的就是这个概念,就像一群人闯红灯,别人没抓到,所以
不能罚,“不能以违法事实,为自己脱罪。”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441203
5.备注: 徐发言人不是法律系的吗?
校长是行政职,已经适用公务员服务法
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之2(兼任之许可1)
公务员兼任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受有报酬者,应经服务机关许可。
机关首长应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前项许可办法,由考试院定之。
第14条之3(兼任之许可2)
公务员兼任教学或研究工作或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应经服务机关许
可。机关首长应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作者: mow1982 2018-05-24 15:51:00
后台很硬的,你们惹不起的,自删文吧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们当人看)
2018-05-24 15:51:00非营利性质的独董 想必是台湾价值性质
作者:
nqj (黑貓)
2018-05-24 15:51:00诈骗集团的发言人ey吗
作者: THAO168 (一路发) 2018-05-24 15:52:00
喔,是喔真的假的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驻模式)
2018-05-24 15:52:00台湾价值你敢嘴!?
作者:
AutoTea (自动茶)
2018-05-24 15:52:00国昌不是一直在庆富吗? 怎么没有声音了?
作者:
kusowan (你感受一下)
2018-05-24 15:52:00吱吱会无视这篇
作者:
Kenyan (肯尼亚人)
2018-05-24 15:52:00觉得温馨
作者:
lyping (奶瓶)
2018-05-24 15:53:00人家有没有报酬
作者:
CPer (CPer)
2018-05-24 15:54:00没报酬的话可以看第 14-3 条吧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18-05-24 15:54:00
靡靡之音: 跟我斗.....去称称斤两吧....
作者:
GLung (GLung)
2018-05-24 15:54:00有够恶心
作者:
StellaNe (冻结的大地)
2018-05-24 15:57:00他算机关首长本来就不用校方同意吧
不合法的部分,我们会修到合法,合法的部分,我们会修到你违法
作者:
tas001 (演奏梦想之夜)
2018-05-24 15:58:00机关首长应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8-05-24 15:58:00dpp谁不找偏偏找这位~~真的是87分不能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