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美西施遭下药无套轮奸 泣诉“月经来竟也不放过”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陈姓槟榔摊业者,2015年时5月时,相约曾姓、吴姓友人与店内的槟榔西施小美(化
名)一同到汽车旅馆开包厢欢唱,众人见她长相标致、身材火辣,竟在饮料内掺入迷药将
她迷昏,不顾女子月事来,仍将她衣服脱光轮奸得逞;小美事后询问陈男多少人侵害她时
,陈男还笑着回答“不多,3个而已”,让她愤而对3人提告性侵;法院判陈男等人7年至
10年不等徒刑,民事部分则须共同赔偿180万元。
据悉,陈男找来曾男、吴男等朋友,并找来小美下班后一同到汽车旅馆开包厢,还打电话
订购毒品咖啡包,边唱歌边嗑药助兴,而众人见她身材火辣,长相貌美,便趁机在她的可
乐中动手脚,下了迷药,小美喝下后,立刻觉得视线模糊、头晕、手脚无力,自行走到后
方床上休息时,就感觉到很多只手在摸她,自己的双手双脚更被人压住,左右两边还各躺
了名男子。
小美证称,当时感觉到被他们用下体塞嘴,下体也遭侵入,直到清晨慢慢恢复意识时,又
发现陈男压在她身上,想将他推开,却没力气,就被对方无套插入得逞。
小美泣诉,当时自己月经来,竟还遭对方设计,事后问陈男“到底多少人侵害我?”陈男
还笑着回答“不多,只有3个而已”让她感到极度受辱,在亲友陪同下验伤、提告并求偿
720万元。
陈男辩称与小美性交是你情我愿,而且她对于性侵过程说词反复,事后她还继续回去上班
,期间曾、吴2人也在一旁,但她却没立刻跑去求救,显然不合理,并认为她所请求的精
神抚慰金过高。
而小美的家人则表示,遭侵犯后西施常出现情绪不稳的状况,个性大变,甚至还会搥墙、
割腕,嚎啕大哭说“活在这世上没意义”等语,必须到精神科就诊。
而法官审理时,不采信陈男等人说法,认为他们下药性侵行为卑劣,更不曾向女子道歉,
也没有提出任何金钱赔偿,依2人以上共同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各判陈、曾及吴,10年、7年
8个月及7年6个月徒刑,另得共同赔偿180万元。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82404 (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