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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带国中妹四脚兽 再约另一个车震
《自由时报》报导,嘉义陈姓男大生(21岁)前年7月初透过网络交友软件,先认识
第1位女学生小美(化名、未满14岁),双方相约在新港某学校见面,随后带至身障
专用厕所,同年8月间,男大生透过小美介绍及经由网络交友软件,认识第2位女学生
小玉(化名、未满14岁),2个月后,男大生开车载小玉至新港乡某处河堤旁,在车上
与小玉发生性关系。
小美被老师发现带验孕盘到学校,小美才坦承与男大生发生关系,并将小玉与男一事告
诉老师,全案因此曝光。2位女学生均称遭男大生违反意愿性交,但法官调查,2人所证
情节有诸多可疑之处,说词难以采信,认为男大生并未违反2人意愿性交,且都已和解,
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刑男大生2年、缓刑2年。(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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