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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第一届议长陈恺悌故居是近百年历史的洋房建筑,经地方文史工作者通报具文资保
存价值,县府文化观光局原订5月15日现勘,不料所有权人接获通报,故居提前2天就被整
幢拆毁,苗栗县文资审议委员会事后专案勘察,认为此事是后龙地区文资保存的一大损失
,文观局今天则依违反文资法对所有权人提告。
陈恺悌故居邻近后龙火车站,县府2001年进行全县历史建筑并查,就已将陈宅列为具登录
历建古蹟的潜力对象;这次陈宅突遭拆毁,也引发文资保存的正反议论。
文化观光局文化资产科长郭静芳表示,陈恺悌是后龙第一位官派乡长及苗栗县首届议长,
他的故居洋楼推估是日本大正年间建造,距今约80年,去年6月间县府1999接获通报陈宅
可能要出售,希望文观局追踪。
她指出,陈宅属私人财产,当时外观也无异状,并未出现立即危险,但今年5月9日县府又
接获通报,指陈宅建筑立面前已有铁皮出现,可能会被拆除,文观局设法多方联系,与其
中一名所有权人联系上,对方强烈表达不愿登录历建古蹟的意愿,并希望政府不要干涉私
人财产处分。
文观局仍依规定发出会勘通知,通知相关单位排定昨天周二准备现勘,不料周日就发现陈
宅正遭施工拆除,文观局人员据报赶到现场制止并报警处理,但文资审议小组人员次日到
场勘察,发现整幢巴洛式建筑已全然拆毁,无修复可能。
郭静芳表示,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发出现勘通知时,陈宅就已具“暂定古蹟”资格,
毁损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并科50万至2000万元罚金,文观局因此依法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