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DSKY (猫茶)》之铭言:
: 人家警察明明已经依法在前面告示了,超速的人眼睛不睁大点,
: 怪人家伪装隐藏?看到告示认份点会怎样吗?硬要超速?如果说今天是
: 警察没依法在前面告示,这还有的灰。
: 穿的服装有问题警察被记申诫这没话说,这是针对员警的个人行
: 为
: ,但超速罚单因此也作废就太夸张了吧?
法条就是要规定你执从该项勤务要着警察勤务的衣服,那就是要照着这个SOP来做。
今天这个事件如果以 情>理>法 来衡量警察的举止,罚单不撤~~
下次警察就有可能直接穿着便服在取缔超速了
对于执行公权力的公务员
如果不以很严格的标准去看待他们执行公务时有无遵守SOP,甚至有没有违法的嫌疑
那国家机器就会"便宜行事"甚至视法纪为无物
你仔细想想看,这会是多恐怖的一事件事?
这并不是重机、汽车确实有超速,所以罚单不能撤。
而是国家机器一定要遵守他们自己订下的规矩
如果国家机器或是公务员都存在着便宜行事的想法
那国家的法治岂不是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