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世新订“陈抗处理原则” 让警

楼主: setom (流水)   2018-04-26 21:55:22
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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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世新订“陈抗处理原则” 让警察入校园挨轰打压异议
3.完整新闻内文:
世新大学新订“聚众陈情抗议处理原则”,其中提及驻卫警人员应依“陈抗申请表”协助
规画“陈抗管制区”,并明定“防止激化或暴力事件发生,军训室得依‘维护校园安全支
援约定书’协请警察机关支援”,相关条文引发争议。有世新师生质疑,这是“以维护校
园安全之名,行打压异议声音之实”;另有校友批评,这恐违反世新创办人成舍我“多元
包容、坚持异议”的办校理念。
世新校方去年11月底在行政会议中通过“世新大学聚众陈情抗议处理原则”,完整内容近
期在网络社群流传。除内容遭批评外,也有师生质疑,此处理原则事关学生表达意见的自
由,但订定前未跟学生沟通,且是在没有学生代表的“行政会议”通过,而非送“校务会
议”广泛讨论,非常不合理。
近年陆续有世新学生因《台湾立报》、《破报》停刊及调涨学杂费、不续聘兼任教师等议
题在校内发起抗议。校方新订此处理原则,被解读是针对常发起校内陈抗的“世新劳权小
组”,以及较具批判性的世新社会发展研究所而来。
由于近期世新又要研议调涨学杂费,各界关注如果学生发起陈抗行动,校方是否会援引新
规定处理。
只为防止暴力发生 就可引入警方?
特别引发议论的是,教育部公告的“维护校园安全支援约定书”范本,是鼓励各大学与邻
近警分局、派出所签定支援约定书,以防制“吸毒行为、不良帮派势力入侵校园、骚扰、
偷窃、校园暴力”等校安事件。但此条款是否适合用于处理校内陈抗事件,以及在暴力事
件“还未实际发生前”,就开放警方进入学校,已引发论辩。
“大法官释宪已认定《集会游行法》中针对紧急性及偶发性的户外集会游行采‘许可制’
违宪,世新校方竟然还订出陈抗申请表的规定,非常讽刺!而且规画陈抗管制区,就是复
制警方惯用‘意见表达区’的概念。”世新劳权小组张同学接受《上报》访问时说,如果
真要订处理原则,应该是要保障学生表达意见的自由,而非限制想表达“异见”的人。
张同学也质疑,处理原则称“防止激化或暴力事件发生”,就可找警察进入校园,用字太
过模糊。近4、5年世新陈抗都未造成校安问题,未来如果校方在还没发生暴力行为前,就
找警察进入校园、介入处理陈抗,绝对会引发争议。
攸关学生权益 凭什么“行政会议”就能决定
世新劳权小组李同学则说,此处理原则事关学生意见表达的权益,但校方却是由行政人员
自行在“行政会议”中通过,未在布告栏预告、寄信到学生电子邮件告知或举办说明会。
且相关处理原则未订定如何“积极、妥善”回应异议诉求,显然只是想透过规范“息事宁
人”及解散集会。
对此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祕书长、世新社发所副教授陈政亮接受《上报》访问时说,大
学生参与校内、外活动,是学习公共参与的过程,订陈抗处理原则“很没有意义”。如果
陈抗过程违反《刑法》相关规定,自然会受约束,若有毁损物品,也有《民法》损害赔偿
可处理,不必另订处理原则。
陈政亮主张,应把此处理原则送到有“学生代表”参与的校务会议广泛讨论,确认是否废
除,“大学应该比一般社会更保障集会、言论表达自由才对”。
世新:参考政大、逢甲等校拟订的
对于外界诸多质疑,世新校方以书面回复《上报》记者提问。校方指出,该处理原则是参
考教育部“处理人民陈情请愿事件注意事项”,以及政治大学“学生校内活动处理标准作
业流程”、逢甲大学“意外事件处理流程”、勤益科技大学“学生发生聚众抗议处理标准
作业流程”、龙华科技大学“校园人为灾害状况紧急应变处理参考”等各校处理程序而拟
定的。
世新校方解释,订此处理原则是为“提升本校处理聚众陈情抗议的行政效能”,协调相关
单位积极沟通、消弭争议、化解抗争、避免对立,以及兼顾保障言论自由、校园安全。校
方指出,在他校处理程序中,也有提及“为防止激化或暴力事件出现,若如发生冲突需警
方协助,即依‘维护校园安全支援约定书’请辖区警所派员支援”的条文,这并非世新独
有及特殊的版本。
不过,《上报》记者进一步检视世新校方所列举的各校“处理流程”,仅有勤益科大把请
警方入校支援,列为处理陈抗的“备案”之一。其他包括政大、逢甲、龙华科大等校,则
只有简单条列大致处理流程及原则,并未出现请警方协处、设置陈抗申请表、陈抗管制区
等具体规范。
世新校方表示,目前没有“陈抗申请表”,而是按教育部规范大学校园对陈抗事件的处理
,以及基于校园安全,维护学生的受教权与保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盼由相关
学生或组职提供,以便安排适合场地及空间,供其表达诉求”。若没有提出,校方仅就处
理原则中其它要点进行处理、观察及回应。
事实上,警察能否进入校园、何时进入校园,一直都是各界争论议题。警政署去年7月曾
订定“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最新规定,其发动时机仅限主动侦办校园内刑事
案件,或是依校方要求,被动进入校园协助巡查有无不法,以防绑架或恐吓等校园暴力事
件。
教育部:若表达异议就被认为暴力 不是很妥当
教育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校园安全防护科”科长陈宗志接受《上报》访问时说,教
育部请各校与警方订定“维护校园安全支援约定书”,主要是尊重校园自主,警察未经学
务主管以上层级代表同意,不得进入校园。不过,各校还是要“谨慎拿捏”请警方入校协
处的标准,如果是陈抗过程中表达异议和小口角冲突就被认定是暴力事件,恐怕不是很妥
当。
陈宗志表示,是否订陈抗处理原则是学校自主事项,教育部不会给具体指导。但他个人认
为,若要订相关处理原则,最好广为周知,找老师、学生、行政人员等广泛交换意见,才
能兼顾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比较周延一点”。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9627
5.备注:
厉害了,我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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